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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还能执行术前临时医嘱吗

术后还能执行术前临时医嘱吗

术后不能执行术前临时医嘱,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执行术后医嘱。医师重整后医嘱,需经护理人员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医生钻研学习医学科学技术,按照卫生部、卫健委、医政部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主持医患沟通、学术讨论。新技术推广、预后分析、公众教育、护理示教、康复培训、出院教育、执行卫生防疫、计生等法律政治责任、承担部分课题研究等工作,履行病情如实告知、合理检查、合理开药、正确诊断、积极治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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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的长期医嘱术后有需要执行的需要重新开一个医嘱吗?

一般手术前的医嘱术后就作废了,所以术后都要重新再开,有需要执行的,要重新再开一遍

术前医嘱和术后医嘱可以在一起吗

两份医嘱可以在一起。但是术前医嘱要在患者做手术之前开,而术后医嘱要在患者手术下台后才开。

临时医嘱出院医嘱开完再开其他可以吗

出院后医嘱不能修改了。相关法律规定,医嘱不得修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怎样并签名,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急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应当复述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补据实补记医嘱。

病人手术回房,医生当晚下了临时和长期医嘱是都执行吗?还是长期明天执行?

都执行

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时间多少内执行

法律主观:

临时医嘱一般15分钟内执行,具体时间由医师注明,法律规定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签名等,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法律客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八条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签名。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签名等。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护士执行长期临时医嘱时需要报告吗

需要,执行医嘱制度第一篇:执行医嘱制度执行医嘱制度1.医师开出医嘱后,应在医嘱提示本上登记后,交给主班。药物医嘱必须注明开写的日期、时间、用法和剂量(必须注明单位)。如因医师未在医嘱提示本上登记或登记错误而不能按时执行医嘱的,由医师负责,因查对不严而不能按时执行医嘱,或错误执行医嘱,由负责。2.要按时准确地执行医嘱,不管是长期医嘱,还是临时医嘱,每次执行后,都应该在医嘱执行单上记录执行日期、时间、并签全名。3.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问清后方可执行。对书写不规范的医嘱,需请开写者重新书写。除抢救或在手术中,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医师若须下达口头医嘱,需复诵一遍,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药物空安瓿。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师要及时据实补记医嘱。4.严禁医师不看病人就开医嘱,凡有此现象,应坚决拒绝执行。5.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按程序处理。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相应的记录上注明。7.医师无医嘱时,一般不得给患者作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在职责范围内的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8.医嘱应班班核对,每天核对,每周五下午总核对一次(长参加,核对医嘱单、治疗单、给药单、护理单等,采取前呼后应式方法以集中精神,并签名)。第二篇:医嘱执行制度纳雍新立医院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一、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不行代录医嘱。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有权向上级医师及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3.病区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核对执行,责任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报告中详细。纳雍新立医院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8.每班应查对医嘱,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9.无医师医嘱时,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附:医嘱种类(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3.医嘱处理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执行。4.医嘱执行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第三篇: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护嘱执行制度1.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3)病区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核对执行;责任执行医嘱后,在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输血时必须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5)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病区站的文员(由助理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时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的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2.护嘱执行制度(1)护嘱是高级责任、组长或专科为帮助责任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高级责任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3)护嘱由高级责任、(初级)责任或助理执行。下级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护嘱执行后执行护嘱的责任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4)上一级,包括专科、日(晚、夜)班组长或专科组长,通过查房、会诊、交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第四篇:执行医嘱制度执行医嘱制度1.医嘱书写要求:1.1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1.2顺序:a.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b.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对卧床、特殊体位等); c.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d.饮食;e.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f.检查、化验等。1.3停止医嘱应先写“停”,其后写明所停医嘱的内容。2.整理医嘱:长期医嘱应及时由医师下达“重整”医嘱,主班护师负责核对,在长期医嘱单的最后一条长期医嘱下用红铅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3.执行医嘱:3.1值班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3.2执行医嘱时必须按查对要求认真核对,长期医嘱执行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立即打蓝“√”并签字,临时医嘱执行后在医嘱单上立即签全名并注明实际执行时间。3.3处理后的医嘱由确认,打印于医嘱单、医嘱执行单上,然后在医嘱本上打蓝“√”。3.4需要时(P.R.N)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每执行一次在医嘱单上按临时医嘱记录一次。4.要求:4.1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Am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4.2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吩咐(对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4.3开写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不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和签全名。4.4书写检查、治疗、饮食、护理常规等医嘱一律用中文,通用药名用法用中文也可以用外文缩写。4.5患者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铅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写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

4.6医生开写特殊医嘱后,应向值班口头交待清楚。4.7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认真核对。每班核对医嘱,并签名。每周全面核对医嘱一次。八.分级护理制度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1)特级护理 1.1病情依据: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1.2护理要求: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g.由监护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2)一级护理 2.1病情依据: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2.2护理要求:a.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b.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c.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d.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e.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f.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3)二级护理 3.1病情依据: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3.2护理要求:

a.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膊呼吸、血压;b.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c.按要求做好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d.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4)护理4.1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4.2护理要求:a.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c.进行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3.根据病情变化及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变更护理等级。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对其家属应予心理的安慰。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属和单位不在,应交由长保存。4.当班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口、鼻、耳、、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第五篇: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不得代录入医嘱。2.医师开出医嘱后,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医嘱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

(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有权向上级医师及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病区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核对执行,责任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报告中详细。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每班应查对医嘱,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医嘱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医嘱的执行程序如下:

一、主班在站进行医嘱处理,分别建立或撤消各项执行单(卡),然后通知药房摆药,并通知责任执行。

二、医嘱要按时执行。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不得盲目执行,责任须首先向开具医嘱的医师进行核实,医嘱有误的由医师及时进行更正。

确认无误而认为仍旧有误时须及时向长汇报,由长和上级医师进行沟通。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执行长期医嘱时,应当在医嘱执行单上注明内容、时间、执行签名。

三、 药物试敏者,由执行后在电脑和执行单上填写结果。

四、口服药按时按次送给,视患者服下后再离去。

五、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应做好交,并在交接记录上标明。

六、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需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七、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或手术中等紧急情况下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应当复诵一遍,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或手术结束后医师要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及执行时间并签名。

八、无医师医嘱时,一般不得对患者作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置,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师报告,据实补记医嘱。

扩展资料:

医嘱下达的要求:

一、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二、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按时下达,医嘱一般应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

三、医嘱应当层次分明,内容清楚。应用国际通用缩写符号。

四、医嘱单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日期用对角线表示,如16/5。

五、时间的写法,应以24小时为计,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写为005,时间应具体准确到分钟。

六、开具医嘱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化学名或商品名,不得用化学元素符号代替。

七、有剂量的药品要准确注明浓度、剂量;无剂量的药品使用“片”、“丸”、“袋”等。自带或外购药注明“自备”。

八、药物用法及用药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

九、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更改或撤销医嘱时,应当在医嘱上标注“取消”或“dc”字样,并签名。

十、停止长期医嘱时应由医师在停止栏内按项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十一、两种以上药物组成的医嘱,如停止其中一项时,应停该项全部医嘱,再书写新医嘱。

十二、医嘱中禁止相同作用机理的多种药物同时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十三、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严禁不看患者就开医嘱的草率行为;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核一遍,无误后交执行;医嘱变更及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交待清楚;下达或变更重要医嘱后应及时在病程上记录下达或变更的理由,并及时向患者说明沟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官网—医嘱下达及执行规范与流程

患者在局麻下做手术时,需要下术前医嘱吗,术后,术前长期医嘱是否作废?术后是否需要重新下术后长期医嘱

小手术没有这么繁琐。

术前医嘱不审核影响开术后医嘱吗

不影响的。术前医嘱和术后医嘱是分开的,不关联的,两份医嘱之间不互相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