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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什么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什么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什么组织:答案是群众性自治组织。

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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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什么组织

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在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中,农村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 )

【答案】B

【答案解析】试题分析:在我国现有的中,农村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自治组织。不是基层政权组织、基层经济组织、基层维权组织。故ACD项错误。本题选B项。

考点: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点评: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政权机关,不是国家机关,这是学生容易混淆的知识,教师对此知识要重点讲清。

村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法律分析: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不是公务员系列。1985年2月,生产大队管理的改革在全国全部完成,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村民委员会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地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了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需要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从试行法施行过程中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这一规定是比较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的。村委会的成员既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村委会由多少人组成比较合适,主要应当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便于自治,能够完成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的各项任务;

二是要尽量减轻农民的负担。

之所以要对村委会成员的数量规定一个幅度,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村的自然条件及村民的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差别也很大,相应地,村委会所承担的工作量也就不同。

一般来说,村民多,居住分散,村委会承担任务重的,村委会成员应当多一些;村民少,居住集中,村委会承担任务轻的,村委会成员可以少一些。

村委会成员少的可以为三人,多的可以达到七人,但不能少于三人,也不能多于七人。具体人数,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为了便于讨论决定问题,村委会成员应为单数。

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一、村委会算单位吗

1、村委会不算单位,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一个主要社会组织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二、村民与村委会发生纠纷怎么办

1、相互调解

农村土地出现纠纷大多是同一个家庭成员之间较为常见,亲戚之间出现纠纷的话,首先就是相互协商调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里面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来裁决。如果不是牵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纠纷,一般的通过家庭内的和解都能解决,毕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较好说话。一般一个村里的人都有点沾亲带故的,所以调解起来一般也比较容易。

2、村委会调解

如果是相互之间调解不了的土地纠纷矛盾,这个时候农民们一般都会找到村委会来调解。因为农村土地的分配就是村集体进行的,所以对农民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解比较清楚,而且村干部对村里各农民家里的情况也都比较了解,处理村民之间的矛盾也很有经验,因此在农村调解土地纠纷的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3、县市仲裁

如果村一级的委员会无法解决农民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那么农民们还可以向更高一级的县市申请仲裁。我国有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农民土地出现纠纷之后仲裁的具体流程及方式。如果农民们需要申请仲裁的需要提前了解这部立法,对仲裁的具体形式以及内容了解清楚,这样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82年宪法确认了村委会是中国农村基层社会的什么组织?

1、1982年确认了村委会是中国农村基层社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2、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委会的形成过程:

1、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开始解体,此时的村委会的功能在此只是协助维护社会的治安;之后河北、四川等省农村也出现了类似的群众性组织,并且越来越向经济、、文化等方面扩展。

2、1982年的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因此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

3、1988年6月1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之后约有60%的行政村初步实行了村民自治。

4、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从民主原则到公民行为经历了巨大的历史跨越,也是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活的最大变化。

5、从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至今,地区绝大部分农村进行了3至4次村委会选举,选举的规范化、民主化程度有一定的提高。

村委会属于什么单位性质?她属于社会团体吗?

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不属于社会团体。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每个村都有自己的村委会,负责协助乡或者镇的开展工作。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批准。村委会可以根据村民的居住状况等分设若干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委会的成员由本村村民直接选择产生,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委会应当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这样可以使本村村民知法守法。

村民委员会是什么?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要了解更多村民委员会内容,请你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http://ke.baidu.com/view/27973.htm

村民委员会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也不是乡镇的派出机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的方式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是指由广大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这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指村中涉及村民利益的问题,必须由村民参与决定,这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指村民依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参与村中事务的管理,这是村民自治的核心;民主监督,是指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施监督,就是实行村务公开,这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可靠保证。

、村委会不算单位,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一个主要社会组织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样的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改革而诞生的一个新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产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作为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村民委员会,是党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组织管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与要求的重任。因此,加强新时期的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