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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障礙兒童分爲哪三類

學習障礙兒童分爲記憶、知覺與知動、思維,學習障礙兒童是20世紀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前期,稱“特殊學習障礙兒童”。在理解、運用語言的基本心理過程中有一種或多種障礙的兒童。

學習障礙兒童分爲哪三類

具體表現爲:缺乏聽、想、說、讀、寫、拼字或算術等方面的能力。該類異常包括知覺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失調、誦讀困難及發展性失語症等,但不包括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智力落後、情緒紊亂或由文化、環境、經濟、地位不利等引起的學習困難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