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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彩禮是否可退還?

離婚時彩禮是否可退還?

本文講述了在女性提出離婚時,彩禮是否需要退還以及男方可否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規定。在婚約財產案件中,應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為前提。如果已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在兩種情況下可以請求返還彩禮,一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對於結婚一年離婚是否退三金的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屬於以上情形之一,法院應該支持返還按習俗給付的彩禮。

法律分析

結婚不到半年的女性提出離婚時,一般情況下彩禮不需要退還。但也有兩種例外情況。第一種是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實際共同生活過,離婚時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第二種是男方婚前給付彩禮導致自己生活困難,離婚時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一、男方能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嗎?

男方能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在婚約財產案件中,應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為前提。如已辦理結婚登記,在兩種情形下,男方仍可請求返還彩禮:一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雙方離婚後,男方可請求返還彩禮;二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在此情形下,雙方離婚後,男方可請求返還彩禮。

二、訂婚彩禮的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只訂婚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如果雙方沒有打算結婚,那男方可以請求女方返還已經收取的彩禮。如果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那只有在雙方沒有實際共同生活過或者男方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情況下,離婚時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三、結婚一年離婚是否退三金

結婚一年離婚是否退三金,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三金作為彩禮給女方,一般不用退。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屬於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應該支持:

1、雙方沒辦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沒有一起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如果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已經共同生活一段時間了,婚前給付彩禮並沒有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的,是不能要求返還彩禮的。如果要求返還彩禮的一方對婚約的破裂存在過錯,而另一方並無任何過錯,即使請求方存在生活困難,也不應再支持其返還彩禮的請求。具體如何返還,以及彩禮返還比例雙方可以先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結語

彩禮是婚姻關係中的一種重要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男女雙方決定離婚,彩禮的處理問題往往會被提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離婚時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但是,如果雙方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彩禮但未導致生活困難,離婚時彩禮則不需要返還。因此,在處理彩禮糾紛時,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標籤:退還 離婚 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