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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與學位的區別

1、學歷證書是學制系統內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對完成了學制系統內一定教育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有小學學歷證書、初級中學(初中)學歷證書、高級中學(高中)學歷證書、中等專業學校(中專)學歷證書、大學專科(大專)學歷證書、大學本科(大本)學歷證書、碩士學歷證書、博士學歷證書等。

學歷與學位的區別

“學歷”顧名思義,有求學、學習的歷史或經歷的含義。因此,學歷證書就是證明一個人的求學經歷的證書。

受教育者畢業時頒發的學歷證書就是畢業證,暨學歷證書就是畢業證書。

2、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爲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爲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目前我國學位分爲三類: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裏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獲得學位意味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的學術稱號要求,經在高等學校或科學研究部門學習和研究,成績達到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授與並得到國家社會承認的專業知識學習資歷。

標籤:學位 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