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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需要哪些條件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姓名是伴隨每個人一生的財富,如果覺得自己的姓名不好,想要更改,有哪些手續需要提前瞭解呢?接下來小編就來爲大家講述一下。

改名字需要哪些條件

方法

所需材料:辦理前需填寫個人書面改名申請且本人簽字,準備好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戶口本改名字比較麻煩,具體如下: 人們是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的,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等。要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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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辦理人攜帶資料,到原戶籍所在地提交申請,蓋章通過後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新名登記,7-14個工作日後即可正式更名。

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請、證明、蓋章、打印新的戶口本等。具體操作如下: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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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如果需要改名字的人已年滿十八週歲,可本人自行辦理,若沒有年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需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爲辦理。如果改名人已經就業,則改名後要將所有的記錄進行更改,包括學位證、畢業證、社保卡、公積金卡、結婚證、離婚證、護照等。

一、需要手續 需要審批手續。變更名字由派出所辦理,變更姓氏由縣市區級以上公安局審批。 1、18週歲以下需要材料: 1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憑生父母雙方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因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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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需要的手續都有什麼?

可以更改,但是現在你已經成年,所以比較麻煩,一般派出所不輕易受理。 首先,你一定要想好是否真的需要更改,因爲你已經過了18歲,如果改了,一系列的東西都要改,比如戶口身份證、學籍 檔案等、銀行賬戶信息等,更改姓名後這些都需要更改,而且都e68a84e8a2ad7a686964616f31333330323263需要證明,很是麻煩所以要三思。

如果你經過考慮後一定要更改,那麼首先,你要由一個官方接受的正當理由,因爲對於成年人更改姓名,派出所一般是從“嚴把關,原則上不給更改”。所以你能否更改成功,就看你寫的理由是否被派出所採納咯。想好理由後,你就拿一張A4白紙,用黑色鋼筆寫一份申請書;因爲你是學生,所以要到學校開張證明,寫清學校同意你更改姓名並蓋上學校的公章;年滿16週歲的需要社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採集信息;把你戶口本、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準備好。將上述材料全準備好後,一起到你戶籍所在的派出所提交,派出所受理後,會給你一張辦理回執單,在七個工作日內會回覆你是否通過你的申請。如果通過了,就拿着你的回執單及原身份證、戶口簿到派出所重新打印你戶口簿及辦理新身份證即可。祝你成功哦!下面幫你理清所需材料,及官方理由:

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鋼筆書寫,註明“改名後,所有法律責任及後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議書)、小孩出生證複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週歲的需要社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採集信息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官方的理由是:(一)被收養的小孩;(二)小孩申請由乳名改爲大名的;(三)婦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結婚需要加冠夫姓的;(四)僧、道、尼還俗,由法名改爲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爲法名的,(五)經生父母雙方同意,離婚後一方要求爲小孩更名的;(六)名字文字字義或發音與習俗相沖突或粗俗不雅;(七)與人事、學歷或其他重要檔案姓名不一致的;(八)其他認爲理由正當。

附申請書格式一份:

××市××區*局:

本人現用名( 名字 ),(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戶籍住址)。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爲,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這裏填寫你更名的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現在的名字)更改爲(你想改的名字),望同意爲切!本人保證改名後,所有法律責任及後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申請人:

參考資料:本人經驗

本回答被提問者採納

到派出所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請、證明、蓋百章、打印新的戶口本等。具體操作如下:

1、寫更名度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知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道片*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專;

5、公證:按要求超過屬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改一下名字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和*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申請更改姓名按如下規定辦zhidao理:

(1)凡因戶口登記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差錯的,由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更正。

(2)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變更。被收養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徵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婦女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爲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爲俗名的,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變更。

未滿18週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口登記版機關覈實情況後予以變更;對18週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權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幹部、職工還須持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准予更改的證明,經責任區*審查,派出所長提出意見,報上級戶籍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纔可給予更改。對依法剝奪*權利的人、正在受刑法處罰的人和正在*的人,一律不得更改姓名。

我想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爲“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裏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爲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爲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機關行政不作爲打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236356663起官司時,若*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爲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本回答被提問者採納

怎麼改名字,需要辦什麼手續

以福建省泉州市爲例,改名字需要持以下手續材料前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申報。

1、身份證。   

2、戶口簿。   

3、本人或監護人書面報告(本人或監護人簽字)。   

4、經派出所覈查,簽署無下列情況證明:

(1)正在服刑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結的;

(2)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調查的;

(3)刑事案件尚未審結。   

5、法院出具抄無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結的民事案件證明。   

6、出入境管理科出具不屬於*出境人員的證明。   

7、泉州市戶口項目登記變更更正審批表。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規定: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知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道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戶口登記、變更、遷移 公民更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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