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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福19條款

平安福19條款
平安福2019計劃在投保規則上不變,承保人羣爲18-55週歲;4種交費期間,最長交費期間爲30年;等待期爲90天,主要提供身故、疾病、惡性腫瘤、意外、住院醫療、豁免等保障。具體如下:1)身故保障(壽險):身故給付基本保額;若達到運動標準後額外給付,標準一額外給付保額的5%,標準二額外給付10%;每發生1次特定輕疾,身故保額增加20%,最多增加3次。2)疾病保障:平安福2019提供30類輕疾保障,賠3次,每次給付保額的20%;100類重疾保障,賠1次,輕重疾保障同樣提供達到運動標準額外給付的服務;每發生1次特定輕疾,重疾保險金增加20%,最多增加3次。3)惡性腫瘤保障:若初次重大疾病爲惡性腫瘤,可再額外獲得兩次惡性腫瘤保險金。距離上一次惡性腫瘤每生存滿5年,第2次或第3次確診仍罹患或新患惡性腫瘤,可額外按100%保額賠付惡性腫瘤保險金。如果處理罹患惡性腫瘤,還可豁免身故保費。4)意外保障:一般意外額外賠1倍意外保額,交通意外額外賠2倍意外保額,意外傷殘按比例給付。5)住院醫療:初次確診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3年內社保內外住院醫療費用累計超過30萬免賠額以上的部分可報銷,報銷額度上限等於重疾保額,最高100萬元。6)保費豁免:可選投保人/被保人輕症豁免,若投保人/被保人患約定輕症則可豁免後續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