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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險領取條件

一、2019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失業險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領取的標準與參保人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有關,繳納年限越長,所能領取失業保險的時間就越長,具體標準爲:

1、失業保險繳納年限在一年以上但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可申領3個月的失業金。例如繳納失業金滿1年則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金,滿2年則可以進去6個月的失業金。

2、失業保險繳納年限在5年以上,未超過10年,從第五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多1年,都可以多領取一個月的失業金。

3、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年限更久的,每增加1年,領取失業金的期限就增加一個月,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金額標準一般爲,繳納年限低於10年,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繳納年限超過10年(含),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二、失業保險的領取條件

1、失業前,失業保險已繳滿1年;

2、非本人意願,被動失業;

3、辦理了失業登記,且有求職要求。

標籤:失業 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