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金融理財 > 

年終獎單獨計稅還是合併計稅?

年終獎單獨計稅還是合併計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今年年內取得的年終獎,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並計稅。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併計稅一種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