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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費令什麼意思

限制消費令什麼意思
限制消費令是指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將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嚴厲措施。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後果等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有關規定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標籤: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