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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醫療報銷比例

城鎮醫療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購買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之後,在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是可以進行報銷的。不過,針對的人羣不同和醫療機構等級不同,其報銷比例也會有所不同。2018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如下:一、住院報銷1.未成年及在校學生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600元,報銷比例爲6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75%;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爲150元,報銷比例爲85%。2.非從業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2000元,報銷比例爲6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1000元,報銷比例爲75%;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85%。3.老年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1400元,報銷比例爲65%;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爲700元,報銷比例爲75%;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50,報銷比例爲85%。二、普通門(急)診待遇1.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按規定就醫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的藥費,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所在學校的醫療機構就醫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其他醫療機構就醫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額:300元/人/月。2.非從業居民無普通門(急)診待遇。3.老年居民按規定就醫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的藥費,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額:1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