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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年限簡介,土地使用權年限介紹

1、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2、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

3、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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