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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解釋

投保人解釋

1、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2、投保人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認定某人爲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應考量兩個要件:(1)形式要件-保險合同關係的一方。如以自己的名義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或因某種法律事實取代原投保人而加入到業已成立的保險合同法律關係之中。(2)實質要件-承擔支付保險費義務。缺少某一要件,不爲完整意義的投保人,其合同權利將受到一定製約。

3、投保人在我國臺灣“保險法”中稱爲要保人,有些文獻稱爲投保申請人。其實,從文義角度解釋,投保人應爲合同成立之後的正式稱謂;合同成立之前,稱要保人、投保申請人或準投保人爲妥。

4、按不同標準可以對投保人進行分類。掌握投保人的分類有助於理解投保人在具體保險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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