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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高考適應性考試對象有哪些

1、考試對象

已報名參加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不含對口招生考試的考生),需參加適應性考試,擬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考生可自願申請免考。

2、考試安排

按照教育部統一安排,適應性考試定於2021年1月23日—1月25日舉行。

3、模擬志願填報安排

適應性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根據個人適應性考試成績,模擬填報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志願。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及方式、模擬志願填報有關具體安排等另行通知。

4、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組織適應性考試是教育部統籌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部署,是確保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平穩落地的重要舉措,各市州要高度重視。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落實招生考試工作主體責任。要切實壓緊壓實各地、各部門工作責任,進一步提高適應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確保適應性考試圓滿順利進行。

(2)精心組織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適應性考試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要按照高考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場地、人員、設備等各項準備工作,精心組織實施好考試,做好交通、食宿等相關工作,確保適應性考試順利實施。

(3)抓好疫情防控。各市州要切實抓好適應性考試組織期間的.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確保不出現因適應性考試人員聚集而引發疫情的情況,保證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4)加強動員培訓。要及時向有關中學、廣大考生做好適應性考試的動員工作,讓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充分熟悉新高考各環節的規則和流程,儘快適應新高考。

(5)提供條件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支持,在經費、人員、疫情防控安排等方面切實予以保障。各地要通過組織適應性考試,排查招生考試基礎條件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基礎條件,爲高考綜合改革平穩落地奠定堅實基礎。

2021年湖南高考適應性考試對象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