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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考試內容範圍

1、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分爲《行政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並按照報考職位的不同,分爲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兩種類型試卷,各試卷滿分都爲100分,且二者採用閉卷方式來考查。

公務員考試考試內容範圍

2、《行政能力測驗》以客觀題的形式考查,均爲單項選擇題。從試卷總題量上看,省級(副省級)爲135道,地市級爲130道,省級(副省級)在數量關係這一模塊比地市級多5道題。

3、《申論》採用主觀題的形式命題,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試卷一般都爲5道題。前4道題爲問答式,其中包含一道或兩道應用文寫作題(如發言稿、簡報、短評、倡議書等),最後一道題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