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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c電子如何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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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麼多天了,一直是交易數據正在上傳中,請1小時後再試。我打電話:4009200715 問了肯德基的客服,說是系統有問題,現在稅務局的正在解決,這都一個星期了,還是沒有解決好。

從去年 7 月開始,可能已經發現,在全國的很多肯德基、麥當勞餐廳裏,已經沒法讓經理開出帶公司名稱擡頭、甚至是普通的定額了。這是他們爲了響應國家稅務總局推行電子的有關規定而做出的改變想開的人,得掃描小票上的二維碼,將電子下載下來。如果公司報銷時只支持紙質,還得找個打印機,把它按原尺寸打到 A4 紙上才能用。

kfc電子如何打印

材料/工具

電腦,kfc提取

1、進入當地的電子稅務局官網。 2、點擊右上角的“登錄”圖標。 3、選擇“自然人登錄”,如果還沒有賬號的話點擊“自然人註冊”先註冊一下。 4、進入後臺,點擊左邊的導航菜單“電子*”,如果你要申請普票選擇相應的菜單項即可。 5、彈出代開

方法

首先,在360中搜索並找到百盛提取平臺。

不可以的,因爲所有電子是有時間的,比方說昨天開具的電子需要一個月之內,那麼明天的電子也是一個月之內,那他的天數就相差兩天

kfc電子如何打印 第2張

第二步查看小票上的提取碼

之前確實已經有不少用戶遇到了此種情況,而百勝餐飲集團也並未就爲何無法提供給出令人滿意的答覆。 一、打印方法: 從去年 7 月開始,在全國的很多肯德基、麥當勞餐廳裏,已經沒法讓經理開出帶公司名稱擡頭、甚至是普通的定額了。

kfc電子如何打印 第3張

第三步在百盛平臺中,填寫提取碼和驗證碼。點擊取票按鈕

我也是在肯德基開的票, “交易數據正在上傳中,請一小時之後再試” 經過覈實後明白了不能開票的原因是:店家給的提取碼寫錯了,去它肯德基的。

kfc電子如何打印 第4張

kfc電子如何打印 第5張

第四步填寫相關信息,留下郵箱,接收電子。填完後點擊紅色開票標示

電子超過三十天提取有效期應該先去找商家,讓他們幫您補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所有單位和

kfc電子如何打印 第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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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郵箱,查看所收到的電子,並點擊下載PDF格式按鈕,下載保存電子。然後找打印店打印出來即可。

電子超過三十天提取有效期應該先去找商家,讓他們幫您補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所有單位和

kfc電子如何打印 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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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超過三十天提取有效期怎麼辦

電子*超過三十天提取有效期應該先去找商家,讓他們幫您補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431346365應當向付款方開具*;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也應當向收款方取得*。

超過“有效期” 也能開*,另外開具*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專用章。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管理規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監製章和*防僞專用品;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僞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

(三)拆本使用*;擴大*使用範圍;以其他憑證代替*使用。稅務機關應當提供查詢*真僞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條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的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

電子*超過三十天提取有效期怎麼辦

電子*超過三十天提取有效期應該先去找商家,讓他們幫您補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1346365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也應當向收款方取得*。

超過“有效期” 也能開*,另外開具*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專用章。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管理規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監製章和*防僞專用品;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僞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

(三)拆本使用*;擴大*使用範圍;以其他憑證代替*使用。稅務機關應當提供查詢*真僞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條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的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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