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IT科技 > 

軟件著作權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IT科技3.31W

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爲,出讓方與受讓方就軟件著作權的權利轉移所簽訂的書面合同。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件著作權。軟件著作權轉讓時需要注意:

軟件著作權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一、受讓方注意事項

1、合同雙方在簽訂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時,應注意約定轉讓的權利必須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書所記載的權利一致,或包含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書所記載的權利之內。

2、對轉讓軟件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做調查;對轉讓方所轉讓的軟件的可靠性作詳細調查。對轉讓方所擁有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合法性作調查,保證其是著作權的合法擁有者。

3、分期付款的,受讓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交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費。

4、受讓方不得超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人轉讓的範圍行使其他未經轉讓的權利。

5、受讓方應對受讓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否能達到預定的目標,產生預期收益作充分的預測。

6、受讓方應要求轉讓方就其轉讓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作出適當的保證,即保證其有權就該著作權進行轉讓,且該轉讓行爲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並約定其承擔因專利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而被宣告無效的責任。

二、轉讓方的注意事項

1、法律規定兩人以上合作開發的軟件,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其中一方欲將共有著作權轉讓他人,需經其他著作權共有人一致同意。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幾位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的情況下。其中一方未經其他著作權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將共有著作權轉讓。該轉讓行爲無效,轉讓人應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2、法律規定合作開發的軟件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開發軟件整體的著作權。

合作開發的軟件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轉讓自己單獨享有的著作權時,侵犯合作開發軟件整體的著作權。轉讓人侵權,該轉讓行爲無效,轉讓人應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3、轉讓方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轉讓的是全部還是部分著作權,並將具體權利寫明。如複製權、修改權、翻譯權、發行權、出租權等。

4、轉讓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轉讓權利的地域範圍,特別是在著作權人轉讓了複製權、發行權、翻譯權的情況下。

5、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外國人許可或轉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轉讓方不得向外國人轉讓國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術。

轉讓方向外國或外國人轉讓國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術。依照刑法關於走私罪、非法經營罪、泄露國家祕密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轉讓人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區別不同情況,依照海關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或者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等;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並可以撤銷其對外貿易經營許可。

6、向外國人轉讓屬於限制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且取得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後,方可對外進行實質性談判,簽訂技術出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