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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传怎么写

1. 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怎么写比较好啊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正传怎么写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2. 阿q正传的赏析 怎么写

“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

《华盖集·忽然想到》那一条道:“中国人都是伶俐人,也都明白中国虽完,自己决不会吃苦的;因为都变出合式的态度来……这流人是永远胜利的,大约也将永远存在。在中国唯有他们最适于生存,而他们生存的时候,中国便永远免不了反复着先前的命运。”

善于投机似乎成为中国民族劣根性之一。 中国人以前动不动自称其国为数千年声明文物之邦,自己是轩辕华胄,神明贵种,视西洋人为野蛮民族,毫无文化可言。

及屡遭挫败,则又说西洋人所恃的不过船坚炮利而已,所有的不过声光化电而已,谈到礼教伦常则何能及我们万分之一?甚至于饱受西洋教育的辜鸿铭还说中国人随地吐痰和娶妾制度是一种精神文明。这何异于阿Q将自己头上的癞头疮疤当做高尚光荣的符号,当别人嘲笑他时就说“你还不配……”呢? 尽管在鲁迅笔下的阿Q是虚构人物,但在我阅读的过程中,我彷佛在阿Q身上嗅到似曾相识的熟悉身影。

阿Q像是我,也像是你,是彼此身边从不曾缺席的角色。当自己扮演阿Q时,我们浑然不自知,演得畅意快活;当别人幻化成阿Q的化身时,我们又幡然醒悟,无情的施以讪笑,甚或大加挞伐。

鲁迅笔下的阿Q代表过去中国大时代中的小人物,可说是中国近代史道地的血泪见证,但时过境迁,岁月流转,阿Q精神依旧不死,此时此刻的中国,彼等小人物俯拾即是。

3. <<阿Q正传>>大致写了一些什么

《阿Q正传》继承我国小说的民族传统,用“传”的形式构成全篇。

小说紧紧围绕阿Q而“传”,自始至终以阿Q的活动作为惟一线索,展开故事情节,写出阿Q短暂而可悲的一生。 小说共九章,每三章可构成一个部分。

前三章写阿Q的阶级地位、经济地位,概括勾勒阿Q以“精神胜利法”为中心的性格特征;中间三章写阿Q遭遇的压迫和剥削,进一步刻画阿Q的性格,表现阿Q的处境,揭示了时代矛盾;后三章写阿Q在革命到来之后的性格变化和悲惨命运。 第一章,是小说的序言,排列起来交代四个问题:小说的名目、阿Q无姓、无名、无籍贯,写阿Q的政治地位和他生活的社会环境。

交代名目的来源时,从孔子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说起,批判了“正名论”,顺便给主张保存“国粹”的遗老遗少们以讽刺。考察阿Q的姓时,通过赵太爷不准他姓赵这一可笑又可悲的情节,突出了阿Q连姓都被剥夺了的屈辱的政治地位,凶残横暴的统治者也粉墨登场了。

考察阿Q的名,由“洋字”而涉及“国粹”,又一次幽默地讽刺那些遗老遗少们。考察阿 Q的籍贯时,讽刺了胡适的考据癖。

序言告诉读者,他并不为名人作传,而要给一个不为世人所闻,连姓、名、籍贯都十分模糊的流浪雇农阿Q作传,表明他对穷人的态度;而顺笔讽刺当时的一些文人,则是近现代之交新旧文化交锋的常见现象。 第二章,追述往事,刻画阿Q的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

描述阿Q的部分生活片断,突出了他的妄自尊大、自欺欺人。交代阿Q的经济地位,到处打短工的流浪雇农,是社会中被压迫、被污辱的最底层的人。

接着连续写他的四个生活片断。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在精神上独不崇奉赵、钱两家,进过几回城,又讥笑未庄人的“不见世面”,这些都突出了阿Q妄自尊大的特点;“癞疮疤”的故事,写他被欺辱时由打人到怒目而视到自轻自贱;“押牌宝”事件,写他被欺辱后为取得精神上的胜利而进行自我摧残。

以上便是阿Q精神胜利法的构成部分之一。 第三章,接第一章的情节,继续写阿Q的精神胜利法。

阿Q被赵太爷打了之后,反而因此“得意了许多年”,原因就在于中国人从来如此,他们景仰强暴,视人压迫人为当然。作者入木三分地表现了当时人们的这种十分可悲的变态的奴性。

这一章写了三个生活片断。竟然败在王胡手下,遭到“平生第一件的屈辱”;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遭到“平生第二件的屈辱”;调戏小尼姑,为自己的屈辱报仇。

三个片断,刻画了阿Q畏强凌弱的性格;阿Q与王胡比丑,说明他无聊到了极点;憎恶假洋鬼子,则表现他排斥异端;“赶紧抽紧筋骨”等待挨打,显出十足的奴性;调戏尼姑,更表现阿Q对女性态度上的肮脏灵魂。 第四章,写阿Q拙劣的求爱经过和遭到的可悲结果,继续表现阿Q的地位和处境。

作者在叙述中把阿Q的永远得意归究于“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指明了他的思想是受了封建文化、思想的影响而产生的,这是阿Q严格遵循“男女之大防”和排斥异端的思想根源。而强调阿Q的“样样合于圣经贤传”,以及他要找女人是惟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说明阿Q全身浸润了封建思想的毒素,满脑子都是封建思想道德。

而他去拧女人大腿,说“诛心话”“掷一块小石头”,留心想“引诱野男人的女人”,又说明他前面的思想是虚伪而可憎的。年近三十的阿Q要求恋爱是正当的,但他的要求却触犯了封建礼教,因而遭到赵太爷父子的凶残迫害,他不仅挨打,而且连可怜的一点点家当也被榨取干净,断绝了活路。

这一章,写了阿Q的可憎,更写了他的可怜,也写了统治者迫害人民的残暴。到此,情节发展又深入了一步。

第五章,写阿Q走投无路,揭示麻木的国民“吃人”的本相,再写阿Q的畏强凌弱。“恋爱”既成“悲剧”,阿Q接下来遇到了“生计问题”。

这一章写了三个生活片断。阿Q感到“世上有些古怪”,做工被老主顾拒之门外而意识到生路被断绝。

然而他并没有意识到断他生路的是赵太爷之流,而误以为是比他更弱小的小D“谋了他的饭碗去”,便发生了“龙虎斗”。这既表现了阿Q的畏强凌弱的性格,又说明阿Q的不觉悟已经到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步。

无路可走的阿Q去静修庵偷萝卜,是情节的必然发展。他视小尼姑如草芥,对老尼姑耍无赖,亦是他畏强凌弱无赖霸道的表现。

自己的不争气不觉悟,统治阶级的迫害,必然使他走上行窃之路。 第六章,写阿Q由走投无路到短暂的“中兴”,再被赵太爷逼到无路可走的经过。

阿Q从城里回到未庄后,受到人们的“敬畏”,不过因为他在城里给白举人家里帮过忙,手里有现钱,有些便宜货,还知道城里一些见闻。因此,掌柜、酒客、路人都对阿Q“刮目相待”,王胡等人对阿Q也“肃然”,妇女对有劣迹的阿Q也不再躲避,而是主动赶着要买他的东西。

这一切深刻揭示了国民趋炎附势的本性。然而,当阿Q的底细被披露出来后,人们又由对他的“敬而远之”到“斯亦不足畏也矣”,更说明了世态的炎凉,人们的愚昧无知。

不由得使人发问,这样的国民,不改造行吗?阿Q的又一次走投无路成为必然。 第七章,写辛亥革命到来时各阶层对革命的态度,突出了阿Q。

4. 阿Q正传主要写的是什么,说说你的感受

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鲁迅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评论得最多的一部小说。在国外,它被翻译成许多种文本出版;在国内,一代一代的读者都欢迎它,阿Q的名字家喻户晓,几乎无人不知。它为什么能获得这样大的成功?

首先当然是阿Q这个人物。鲁迅曾经说过,在写《阿Q正传》以前,阿Q的形象已经在他心中酝酿了好多年了。他所以从事文学,就是要唤醒昏睡的大众,因此,向读者描画出我们“沉默的国人的魂灵”,以此来促使人们反省自身,扫除愚昧的麻木,就自然会成为他的夙愿。在《阿Q正传》之前鲁迅写下的一些作品,在某种意义上都像是在给《阿Q正传》作准备。譬如《药》,就是用一种极为尖锐的方式,揭露了农村中一般民众的麻木相,而这正是《阿Q正传》中未庄和县城里居民的普遍特征。至于《风波》中的那位赵七爷,更活脱脱就是一个未庄里的赵太爷。所以,阿Q这个人物是和鲁迅笔下的其他农民形象,譬如《风波》里的七斤和《故乡》中的闰土,都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产生于那种想要描绘某个具体人物的冲动,也不是作者为了制造某种氛围而虚设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可以说,它其实是鲁迅对病态国民性的全部感受的结晶,鲁迅是要用它来显示“愚民的专制”的真相,在鲁迅心目中,阿Q正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表。

阿Q非常穷,穷得只剩一条裤,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但是,他的可悲却主要还不在物质生活条件的被剥夺,而在于他精神生活的被扭曲。他被压在未庄生活的最底层,什么人都能欺负他,可他却并不在乎,常常好像还很得意——这里的关键,是他有一种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分明挨了别人的打,他却想:这是儿子打老子;分明是别人借乱抢走了他赌赢的钱,他却在愤怒之中抡起巴掌打自己一个耳光,仿佛是在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厉害的欺凌,他都能依靠类似这样的方法转败为胜,最后就莫名其妙地高兴起来。这都是精神胜利法,阿Q身上最重要的精神特征。

仔细分析起来,阿Q这精神胜利法是包含了好几个因素的。首先是懦弱,受了欺压,不敢真刀真枪地反抗;其次是恼恨,虽然不敢反抗,但受欺压产生的恼恨却依然存在,必须要用某种方法加以排遣;再就是自欺,因为不敢向外界报复,就只有作自我辟解,而这辟解的唯一办法,就是对现实闭上眼睛,用想象的胜利来安慰自己;最后是健忘,如果不健忘,自欺的效力就不能维持,只有借着自欺迅速忘却恼恨的直接原因,心境才能恢复平和,阿Q也才能重新高兴起来。这就可以看出,贯穿阿Q这精神胜利法的全过程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一种遭受压迫之后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这压迫的奴性。在阿Q的恼恨中,本来是包孕着反抗的萌芽的,但这萌芽要长大,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恼恨必须进一步发展成为憎恨和报复的冲动。可现在阿Q却把这恼恨改变成为自我欺骗的动力,这就泯灭了反抗的可能。所以说,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被压迫者身上最不可救药的一种精神病态。

在阿Q身上,除这精神胜利法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愚昧的表现。譬如他对女人的那种带有浓厚传统色彩的蔑视,譬如他那种到更弱者身上去发泄恼恨的劣习,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却去调戏小尼姑,等等。如果说小说对阿Q精神胜利法的集中刻画,已经证明了鲁迅是要借阿Q来刻画国人的灵魂,那么阿Q身上的其他这些形形色色的精神病态,就更进一步证明,鲁迅的确是完成了他的创作意图,把阿Q写成了整个民族精神病态的典型。他的精神状态具有非常大的代表性,中国历史上遗传下来的种种奴隶意识,近代以来随着社会半殖民地化而产生的许多畸形心理,都在阿Q身上得到了生动而又透彻的表现。难怪《阿Q正传》一出版,社会上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以为鲁迅是在专门讽刺他。这种强烈的反应正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小说成功的原因。正因为鲁迅把我们国人的病态灵魂如此深刻地勾勒了出来,只要这病态尚未根除,《阿Q正传》就仍然能强有力地震撼读者。

5. 阿q正传 观后感 怎么写

恩格斯说过:“阿Q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绝望,就去追求精神上的解放来代替,就去寻思想上的安慰,以摆脱完全的绝望处境。”

上周看了《阿Q正传》,心存几分悲凉,有同学说阿Q活得太可怜了,行为举止太荒唐可笑了,灵魂在最底层层徘徊还不如早点死点好。可我却不这样想,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没有家庭没有固定的职业没有甚至无名无姓的人可以活出开心来,可谓算得上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了。他虽愚昧无知,但不难看出他也活得很单纯,自已本来就够穷的,却不时的时候还请别人喝酒,对其它的人没有心存不鬼之处,真真诚诚的找工作,认认真真的干着他的短工。虽然有时自找没趣,四处碰壁,处处受到同类人异样的眼光,但他总能得到可以**的方法来安慰自已。(唉~我想,如果没有他那“精神胜利法”的话,可能他还活不到那么长的时间。)

阿Q的确很可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已是真的要死了,才明白活着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如果未庄的人没有那么麻木不仁,冷血无情,阿Q可能就不会死得那么冤那么可怜了。如果阿Q是活在当今二十世纪的话,以他的个性说不定还过得很好的呢。

在当今这个人才济济的时代,信息爆炸的时代,工作难找的时代,房价猛涨久面不降,车子养不起,恋爱不敢轻易谈的时代,肯定很多人都有自已不顺心的时候,工作不顺,爱情受挫,亲情友情闹僵硬------于是一场内心的星际大战便开始了,当我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再想想,再使什么小性子泄什么愤,日子还是要过的,所以找各种原因来安慰自已想开点,“失败乃成功之母”“面包会有的”“付出就会有收获”“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不必在乎其目的的,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等等。主观的也好,客观的也罢,又何常不是阿Q的缩影呢,正如影片结尾的那样,也是阿Q的一个后代啊。如果没有“精神胜利法”也许修建精神病院比现在的房地产还要火吧,北大每天的自杀率也就不敢想想了。

还有造成阿Q悲惨的命运我觉得还有另一个原因,虽然他很会自我安慰,但是他每次犯了错误后只是纯粹的安慰自已并没有去回头反省一下自已到底错在哪里,哪里需要改正的,在他眼里他似乎什么都是对的,“儿子打老子”“假正经”“我想和你睡觉觉”“小尼姑的头就应该摸”,这些都可规于他自身的愚昧无知,自已的地位和当时生活的背景吧。所以现代的人借鉴他的“精神胜利法”后还要回头想想自已不对的地方在哪里,不能每次像阿Q一笑面过就完了。

阿Q一个说不尽道不完的人物。

6. 怎样写阿甘正传的读后感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

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

任何回报都是需要先予再取,可是我们常常需要一些理由,让自己能够放弃顾虑、全心投入、甘心付出。可理由往往不够充分,反而是有各种负面的理由让我们裹足不前,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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