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請問六級工傷賠償金多少

六級工傷賠償金多少

工傷六級傷殘的賠償是: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3.醫療費根據醫院出具的費用進行結算;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係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車損險賠償金多少?

一、車損險的賠償金額如何確定。1、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的駕駛證。屬於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當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裁決書等)和通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獲得賠償金額的證明材料。屬於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提供相關的事故證明。2、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通知保險人,協助保險人勘驗事故各方車輛、核實事故責任,並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簽訂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3、第二十三條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被保險機動車,應當儘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專案、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無法重新核定的,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4、第二十四條被保險機動車遭受損失後的殘餘部分由保險人、被保險人協商處理。5、第二十五條保險人依據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所負的事故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事故未確定事故責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事故責任比例:被保險機動車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70%;被保險機動車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50%;被保險機動車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30%。二、第二十六條保險人按下列方式賠償:(一)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保險金額的。1、發生全部損失時,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保險金額高於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按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保險事故發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後的價格確定。保險事故發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合同簽訂地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折舊金額=保險事故發生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月折舊率。2、發生部分損失時,按核定修理費用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二)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金額或協商確定保險金額的。1、發生全部損失時,保險金額高於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以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按保險金額計算賠償。2、發生部分損失時,按保險金額與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三)施救費用賠償的計算方式同本條(一)、(二),在被保險機動車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被施救的財產中,含有本保險合同未承保財產的,按被保險機動車與被施救財產價值的比例分攤施救費用。

解除合同賠償金多少

解除合同賠償金由雙方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以下情況確定:1、一般應當按照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損失來確定,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2、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多少

工傷死亡賠償金: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死亡賠償金有多少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法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工傷死亡賠償金的標準是: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該內容由 陳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請問六級工傷賠償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