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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躺車庫被碾身亡 司機被判無罪 不存在過失致人死亡

2021年9月30日中午時分,湯陰縣森林半島小區的業主張海巨開車回家。在小區車庫的入口,攝像頭自動識別車牌後,升降杆擡起,車輛繼續前行,沿着車庫通道下坡。

坐在駕駛位上的張海巨沒有想到,這條開車走了兩年多的路線,會在那一天出現“岔子”:通道上,一名清潔工正躺在地面上午休。

監控視頻顯示,當日上午,兩名受物業臨時聘請的清潔女工提着清潔物品,進入車庫打掃積水。事發前數分鐘,她們將編織袋鋪在車庫通道的地面上,並躺在上面午休。

張海巨的車輛駛入車庫通道,其中一名68歲的清潔工張某某遭到碾壓後身亡。

清潔工躺車庫被碾身亡 司機被判無罪 不存在過失致人死亡

當天,張海巨就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當地警方刑拘。不久,湯陰縣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張海巨提起公訴。

檢方認爲,張海巨在駕車進入地下車庫時,因過於自信的疏忽大意,沒有對視線不好的路況盡到提前觀察的義務,造成清潔工被碾身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從2021年9月30日被羈押,到2022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審、走出看守所,張海巨被羈押了365天。

法院一審判決:按一般常識,車主無法預見會有人躺臥車庫通道

張海巨家屬始終認爲,這就是一場意外事件。“我們或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說這是犯罪,我們不同意。”

“車庫通道是用來行車的,不是讓人躺着休息的地方,清潔工躺着的地方完全是視覺盲區。張海巨是在無法預見的情況下,不慎碾壓了死者。”該案開庭時,張海巨也曾當庭表示,在進車庫時,他沒有看到有人躺在車庫通道。

張海巨辯護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豔濤也表示,在該案中,現場客觀環境地形特殊,致使駕車入庫時存在一定視覺盲區,不應對駕駛人過分苛責;死者違反規定及常識,躺在車庫通道地面休息,具有重大過錯。

王豔濤指出,“過失致人死亡罪”系行爲人對行爲發生危害結果的可能性能夠預見、應當預見,但因“疏忽大意的過失”“過於自信的過失”沒有預見;“意外事件”則是行爲人對行爲發生危害結果的可能性無法預見、不應當預見。

2022年10月20日,湯陰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海巨被判無罪。目前,判決書已經正式生效,死者家屬亦未就附帶民事訴訟判決內容提起上訴。

在判決書中,湯陰縣法院指出,被害人躺臥在僅供機動車單向下行的地下車庫通道內,客觀上超出了社會一般成員的預見範圍,按一般常識分析,張海巨無法預見到車庫通道會有人躺臥。同時,張海巨在駕車入庫時只有短短几秒時間,無法注意到升降杆後是否會有人躺臥,且受車庫入口地形及光線影響,車輛入庫過程中,司機存在一定的視線盲區,導致在入庫瞬間難以及時發現或看清車輛前方是否有人躺臥。

清潔工躺車庫被碾身亡 司機被判無罪 不存在過失致人死亡 第2張

“被告人對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具有能夠預見的條件和能力,因此對於本案的危害結果不能苛責於被告人,故被告人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湯陰縣法院在判決書中稱。

湯陰縣法院認爲,張海巨駕車經過車庫通道,致使躺臥的被害人死亡,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其行爲不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犯罪。被告人張海巨無罪。

同時,湯陰縣法院表示,雖然張海巨行爲不構成犯罪,但構成民事侵權,死者躺臥車庫通道的行爲,亦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綜合雙方過錯程度,張海巨應承擔60%的民事賠償責任。在民事賠償部分,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死者家屬3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