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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什麼時候發放

補貼什麼時候發放

1、從2018年1月起計發生活困難補助,發放時間不一,具體到賬時間主諮詢當地教育局。

2、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在2017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從2018年1月起計發生活困難補助,以前年度不補發。

3、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在2018年1月1日(含)後達到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從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下一月起開始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生活困難補助發放至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去世當月。

4、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按任教學期累計計算,每2個學期視爲1年。工作年限總計餘數爲1學期的,按1年計算。工作年限根據原民辦代課教師自查和審覈工作覈定後不再調整。

5、工作年限超過30年的,每人每月補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標準由各市制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自行籌集解決。以後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動態調整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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