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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借條怎麼寫

1. 寫借條、欠條和收條的格式

一、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含義、證明的事實及映射的法律關係 欠條、借條、收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

欠條借條怎麼寫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係;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麼時候該打借條,什麼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並不難。

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其一,借條背後一般存在着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爲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係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係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麼過了兩年之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爲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

其根本原因在於,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後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纔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後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並寫清出具的日期。

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後果是什麼,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託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

筆者碰到很多人這麼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塗,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並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作爲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裏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註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

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民族、職業當然還有聯繫方式,公司的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繫方式等。最好的是雙方互相留下身份證複印件或者是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數字一定要有大寫。可以只寫大寫的數額,最好是大小寫對應,這樣就不容易被修改了。

如果只寫阿拉伯數字1234567890,很容易被添加和修改。再有就是技術層面的注意事項了:舉例說“130000元人民幣”,儘量不要寫成“拾叄萬元人民幣”,而要寫成“壹拾叄萬元人民幣”,目的也是爲了防止被修改成“X拾叄萬元人民幣”。

以上各項都是爲避免法律風險而作的有益預防。

2. “欠條”與“借條”怎麼寫

其實這個沒有固定格式的。只要寫得清楚、明白、權利義務歸屬明確,基本上就沒問題了。

1.擡頭寫上“欠條”或者“借條”。

2.一定要寫清楚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真實姓名,注意不要用小名、綽號或者暱稱,一定要寫全名。

3.寫清楚債務人欠債權人多少錢,還款期限是什麼,利息如何計算等實體內容。比如說“茲有債務人***因****借債權人***多少多少錢……”。

4.借條或者欠條寫好後在落款處要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簽名。也見過一些雙方當事人會蓋手印。寫上日期。

5.最穩妥的,建議作個公證。即使以後起訴到法院,也便於舉證。

6.最切記的,是要保管好借條。

3. 借條,欠條,收條怎麼寫

借條、欠條和收據等字據的規範寫法 1、格式應規範、清晰。

建議使用欠條、收條等字據的規範格式。一個完整的欠條主要包括四個要件:債權人、債務人、欠款內容以及歸還時間,當然還包括簽名及時間等內容;收條則應包括五個要件:交納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內容以及交付時間。

這些內容反映在正規制作、填充式的字據(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瞭然,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十分明確。 2、形式注意事項。

書寫字據,字裏行間,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則容易被持據人增寫其他內容。不要用褪色的筆書寫,鋼筆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藍黑墨水,黑色水筆亦可。

若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寫字據,遭遇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亦可能爲別有用心者利用化學制劑塗改製造良機。 3、標的物應寫清楚。

借款、還款,借物、還物,皆應寫清楚金額、數量,最好使用大寫數字,以防止塗改和僞造。是財,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數字部分,最好用大寫。有小寫而沒有大寫,大小寫不一致,數字前頭有空格,小數點位置不準確等,這些都便於持據人添加數字或修改,進而引發糾紛。

如“貨款計拾捌萬人民幣(180000萬元)”,此爲常見之失誤,筆者已見過多次;阿拉伯數字末尾加個零,數額會驟然鉅變。 4、內容表述要清晰。

語句不可大意,順序不能顛倒,“借到張三”與“張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別;不要將“欠條”與“收條”相互改制,相關塗抹會爲糾紛埋下伏筆;不要把“欠條”變爲“借條”,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資,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條”而非公司拖欠工資的“欠條”,如此,一字之差,勞資糾紛瞬間轉變成民事借貸糾紛,民工對於企業長期拖欠工資的行爲,便難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申訴,只能向法院起訴。 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等,雖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極容易顛倒是非。

如借條一份:“霍某借柳某現金5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裏的“還”字因有兩個讀音,既可理解爲“歸還”,又可解釋爲“尚欠”。

5、簽名蓋章不可小視。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號、名字諧音都不規範,最好以身份證上姓名爲準,免得引發糾紛。

由別人代筆書寫字據或代筆簽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個手印,也容易引發糾紛,農村習慣於蓋章。但蓋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並不高,聰明的張作霖在當年與日本人簽訂協議時,便蓋章而不簽名,其意在於爲後來不認賬打下基礎。

章誰都能刻,但字跡卻是各具特色。香港人習慣以一個英文字母代替簽名,筆者常見港人簽名皆龍飛鳳舞,一個字母拐幾彎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護,在內地與香港人商業往來時,最好讓其籤全名,免得讓法官難斷是非。

單位應註明單位名稱,最好能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亦可,若爲其他人,應有授權委託書。

單位印鑑應當規範,字據上最好加蓋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蓋“某公司行政專用章”、“收欠款專用章”、“倉庫專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當。若單位拒絕承認擁有那些部門章、小章,事實難以澄清。

個人、單位應寫全稱,而不宜用簡寫、代號、化名。如“今欠司馬先生貨款2000元”中“司馬先生”指稱不明;如“今欠海爾公司材料款38萬元”中的“海爾公司”指稱不明,就筆者瞭解,鄭州亦有一家海爾公司。

簽字、蓋章要各方當事人皆在現場,以防被人冒充、替換。 6、時間應寫清。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時間,出具字據的時間,都應當清晰、明瞭。不寫日期的字據一旦發生糾紛,事實真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對約定有履行義務期限的字據,要在應履行義務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若無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失勝訴權。 7、利率要註明。

不要因系親朋好友,礙着面子而不寫明利息。若要計算利息,應當寫明利息標準,否則,在訴至法院後,將視爲未對利息加以約定。

《合同法》第211條明確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爲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產生糾紛。

如張大民立借據:“今欠王麻子人民幣8萬元,利息2分,8個月內還清”。借錢是事實,但約定利息是每月2分錢,還是月利率2分,難以說清。

此種情況,已有判例,認定爲約定不明,爲公平起見,王麻子得到張大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將2分利率寫成2分利息,或寫成0.2分利息,或寫成0.2%利息,都是不恰當的。

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萬”表示。無論是銀行還是民間借貸約定利息的時候,文字表述均應用“利率”,銀行放貸利率通常按月計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釐六即爲5.6‰。

8、注意認真核對字據。 在書寫字據後,雙方應當認真核對,如有漏洞,應當立即修正或者重新書寫。

亦可找第三人對字據字字斟酌,切忌稀裏糊塗就簽字蓋章。 9、無效字據。

受脅迫所寫“欠條”的行爲,爲無效的民事行爲,權利義務關係將不爲法院確認;賭債、。

4. 正規的借條或欠條怎麼寫

格式: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用於(生意週轉)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支付方式爲:現金/銀行轉賬)。

小寫________元,利息共________元。期限爲_____月,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歸還本息。

如不能按時歸還願承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借款人:日期: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擴展資料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爲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借條範本。

5. 個人借款欠條怎麼寫

具體以下情況,請仔細閱讀。

但願能夠幫到你。(以下內容轉自他人)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

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

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 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後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爲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 1萬元”。

這裏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爲“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爲“還(hai)欠” “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附規範的借條格式:借條格式今借到 胡** 人民幣 *** 元整,**日內還清。立字此據!借款人:***(簽名蓋章)身份證號碼:*******************年**月**日 收起。

6. 借條怎麼寫

借條

茲借到XXX人民幣XXXX元,每月利息X%,定於XXXX年XX月XX日付還。

此據

欠款人:(親筆簽名)

日期:

要注意事項:

在現實中,我們經常遇到借錢的事情,如題:借條怎麼寫才具有法律責任?這是一個與自己利益有着切身關係的問題,現符上借條格式以供大家參考.

借條1、要將債權人、債務人寫清楚,比如XXX借到XXX;

2、要將借款金額寫清楚;

3、要將利息寫清楚;

4、如果設定期限,應將還款期限寫清楚;

5、最後要由借款的人親自簽名署上日期。

* 借條怎麼寫纔有效?

問:朋友向我借錢,我要他打個借條,可我擔心借條大的不好,請問借條怎麼寫纔有效?

答:你好 你的法律意識很強,值得肯定,律師回覆如下:

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 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 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 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 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 我想問問怎麼寫借條

我想諮詢的是:你好~我想問你一下。有人借了我12萬5千元快一年了都沒還,他老是寫借條說2個月還清。不過都沒還過一分錢。

我借給他的錢是這樣的,8萬他說是按2分月息給我。不過一直都沒還給我錢,現在我要他寫借條,不知道能不能把利息也寫上去。他說是分區還我,不過我應該要他怎麼樣寫才手法律保護呢? 那些其實有8萬我是向別人借來給他的,按2分息還人家。

請你教教我該怎麼辦纔好~!

答覆:

借 條

甲方XXX(身份證號: )今借乙方XXX(身份證號: )人民幣 元。(大寫)

借款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借款利息爲: %(年利率)

違約責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息,付違約金xxx。

借款人(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注:還可以在其中添加因爲什麼原因借款,其中借款期限沒寫的話,就是不定期的。你可以隨時主張還錢。訴訟時效從你主張還錢時開始計算。其中借款利息沒寫的話,就是無利息的。逾期利息從到期日或者你主張還款日(沒寫借款期限)開始計算。因爲自然人之間借款如果沒有特殊約定,視爲無息借款。

7. 欠條怎樣寫

無論是在生意場合,還是親朋好友之間,借錢是很常見的,“空口無憑,立字爲據”,打張“條子”,是人們的常見做法。

如何正確“打條”?律師建議您:1,打條類型要正確。日常用的“條”有三種:收條(據)、欠條和借條。

收條是人們對合法的財物,在交接活動中收到交接款物的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文字憑證。欠條是欠他人款項、財物的一方向應該收到這筆款項、財物的一方出具的文字憑證。

往往是打欠條時已經欠下了賬。借條是借用他人錢物的一方向出借方出具的文字憑證,在借到錢物的同時留下了借條。

2,打條要素要齊全。包括:據的名稱、立據原因、據的標的(打條所涉及的錢、物及其數量、規格、品牌、質量等)、出據人、出據的日期,以及其他應該記載的事項。

“其他應記載的事項”相當重要,雙方要依據具體的“立據原因”協商一致寫明。如欠條、借條要寫明歸還時間、利息、物的新舊程度、損壞賠償辦法等。

從這個意義上說,打條就是籤個小合同。事實證明,很多糾紛的起因,往往是因爲“條”的要素欠缺,本應記載的事項偏偏沒有寫明。

3,內容要合法。打條必須真實,所寫內容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

不能脅迫、不能欺騙。再就是立據原因要符合法律規定。

例如,因欠賭債而打的“欠條”就是非法的,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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