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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的買賣費用應該怎樣算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費用應該怎樣算

法律分析: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費用的計算是:買房人繳納房款1.5%的契稅;交易費;測繪費;權屬登記費取證費。賣房人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個人所得稅;交易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爲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