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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徵強,拆土地怎麼辦

關於強徵強 拆土地怎麼辦

一、農民被強徵土地怎麼辦

1、當農民的土地被強徵的時候,就可以馬上和當地縣政府反應。

2、如果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的話,就可以和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反應;

3、在農民沒有簽字的情況下,如果對土地進行強制徵收的,徵收行爲是不合法的。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爲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第(五)項規定的成片開發並應當符合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二、哪些情況可以回收農民土地使用權

1、兩年以上空閒、倒塌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

這類宅基地所佔的土地不能確權,已經確權的註銷土地登記,由集體收回,也就是說,你的房子倒塌兩年後,沒有重建和維護,集體應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想繼續使用,符合條件的可以重新申請,如果申請了兩年卻沒建房也有集體回收,則註銷土地登記。

2、農轉非農戶口或移居境外的宅基地

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這種情況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回收,就沒有了土地使用權,但是原來在農村的房屋屬於私有財產,依然受法律的保護,可以一直使用,但沒有重建的權利。

3、接受轉讓、購買房屋取得的宅基地

接受轉讓、購買房屋取得的宅基地的這類宅基地,與原有宅基地合計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後允許繼續使用的,可暫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使用權。

標籤:土地 強徵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