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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材料?

關於辦理取保需要什麼材料?的法律問題,

一、辦理取保需要什麼材料?

1、理取保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取保候審申請書等。

如果申請人是律師,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此外,還需要提交以下證明滿足取保候審條件的材料:

(1)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2)逮捕後,超過了法定的羈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時辦結的;

(3)所涉嫌的罪行輕微,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罰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4)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2、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爲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二、被取保候審可以正常工作嗎?

1、被取保候審一般可以正常工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在居住地或指定地點活動,在案件沒有審理結束是不能離開所在地,在這期間有些犯罪嫌疑人依然正常上班。取保候審期間是可以上班的,而且可以拿到工資,但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

2、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3)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只有是滿足法定條件之後,纔可以被取保候審。雖然取保候審的條件在現行刑事法律規範之中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依舊有不少被關押者並不知道自己是否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若無法確定自己是否滿足相關條件,可以諮詢專業刑事辯護律師。

相關內容: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取保候審作爲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辦理取保候審有兩種方式,一是提供保證人,二是交納保證金,那麼辦理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呢?優律師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介紹。

一、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制度,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金的形式只能是貨幣,包括中國貨幣和可以在中國金融機構兌換的外國貨幣。

取保候審具體要繳納多少保證金,我國相關的法律作了以下規定:

1、取保候審數額規定:

採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爲一千元。

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2、公安部關於取保候審保證金的規定:

(一)保證金的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

(二)對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

(三)對其他刑事犯罪,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根據不同類型案件的性質、社會危害性,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本地區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以及需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審批的數額標準。

二、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還嗎?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2、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覈後,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

3、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後,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並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金都是應當退還的。

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還嗎“問題的解答。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地公安司法機關收取的保證金數額也可能不一樣。並且案件的性質不同、社會危害程度不同,所需要繳納的保證金數額也是不一樣的。因此,建議當事人直接諮詢當地的公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

取保候審需要怎麼辦理?

關於取保候審需要怎麼辦理?的法律問題,

一、取保候審需要怎麼辦理?

1、若是想要辦理取保候審手續,需要向公安機關、法院、或者是檢察院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2、想要被取保候審,需要提供保證人、或者是繳納保證金。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二、取保後無罪釋放機率大嗎?

1、取保後無罪釋放機率可能大,也可能不大。

如果進行了取保候審,那麼基本上根據已有的證據所確定的事實可以確定當事人的行爲構成犯罪。因此,取保候審之後判處緩刑機會較大,判決無罪的可能較小。

取保候審一般是犯罪嫌疑人關押期限已滿但案子尚未結案,先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做到隨傳隨到,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外出,配合調查此案的強制措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不管是在刑事案件的偵查、審查,還是審判期間,只要滿足了一定的條件,都可以提出希望被取保候審的申請。公安機關等若是收到了此類申請。需要認真審覈被申請者提交上來的材料,並判斷特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否滿足了取保候審的條件。

相關內容: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取保候審作爲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辦理取保候審有兩種方式,一是提供保證人,二是交納保證金,那麼辦理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呢?優律師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介紹。

一、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制度,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金的形式只能是貨幣,包括中國貨幣和可以在中國金融機構兌換的外國貨幣。

取保候審具體要繳納多少保證金,我國相關的法律作了以下規定:

1、取保候審數額規定:

採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爲一千元。

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2、公安部關於取保候審保證金的規定:

(一)保證金的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

(二)對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

(三)對其他刑事犯罪,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根據不同類型案件的性質、社會危害性,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本地區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以及需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審批的數額標準。

二、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還嗎?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2、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覈後,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

3、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後,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並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金都是應當退還的。

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還嗎“問題的解答。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地公安司法機關收取的保證金數額也可能不一樣。並且案件的性質不同、社會危害程度不同,所需要繳納的保證金數額也是不一樣的。因此,建議當事人直接諮詢當地的公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

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材料啊?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爲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辦理取保候審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委託律師申請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

3、取保候審申請書;

4、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

辦理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條件?

關於辦理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

辦理取保候審需要的條件,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爲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覈的;

8、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覈的。

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

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爲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法律上對於取保的條件有明確規定,符合取保條件的就可以申請取保處理,需要由司法機關在受理取保申請的3日內作出是否取保的決定,但涉及到情節嚴重的,可以存在嚴重的社會危險的情況下是不可以辦理取保的。

相關內容:

辦理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取保候審適用於以下情形: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1週歲嬰兒的婦女。4.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5.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覈的。6.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覈的。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審查起訴、一審和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審查起訴或審判的。8.持有有效護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對於取保候審的適用對象除了上述法律規定以外,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也做出了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八條: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八十七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保證人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材料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需要符合規定的保證人和保證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保證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的,經司法機關批准,由保證人和被擔保人(即被取保候審人)出具保證書,保證人保證履行《刑事訴訟法》第55條的規定;被保證人保證遵守《刑事訴訟法》第56條的規定。 該內容由 馬長均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辦理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