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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衛所制度

明朝衛所制度

1、衛所制度爲明朝的最主要軍事制度,爲明太祖所創立,其構想來自於隋唐時代的府兵制。

2、明代在與元朝及元末羣雄爭戰期間,軍隊的來源,有諸將原有之兵,即所謂從徵,有元兵及羣雄兵歸附的,有獲罪而謫發的,而最主要的來源則是籍選,亦即垛集軍,是由戶籍中抽丁而來。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後又有強使民爲軍的方式,不過都屬於少數,衛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軍制。

3、明代自京師達於郡縣,皆設立衛、所,外統於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也就是說,衛、所分屬於各省的都指揮使司,各省的都指揮使司又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劃片管轄(雲南都指揮使司隸屬於中央右軍都督府)。都指揮使司下轄若干個衛,衛下轄一定數量的千戶所和百戶所。

標籤:明朝 制度 衛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