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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和復員的區別說明

退伍和復員的區別說明

1、概念不同

復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志願兵和部分幹部退出現役,回參軍地區參加生產或工作。退伍: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

2、條件不同

復員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

退伍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持有退伍或複員軍人證件的人員。

3、實行時間不同

復員: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於1950年 6月30日頒發了《關於人民解放軍復員工作的決定》,併成立中央復員委員會。

退伍:195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進行義務兵退伍工作。

4、程序不同

復員前,由軍隊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和培養訓練;離隊時,辦理復員手續,發給生產資助金和復員證。複員軍人回參軍地區後,由地方政府對他們進行妥善安置。

義務兵退伍時,由部隊進行教育,動員他們積極參加社會主義建設,參加民兵,履行服預備役的義務,隨時準備響應國家徵召,重返部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從哪裏來,回哪裏去”的原則,對退伍軍人給予妥善安置。

標籤:退伍 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