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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續辦需要的材料簡述

居住證續辦需要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居住證續辦需要的材料簡述

1、就業的,提供期限爲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複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複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複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

4、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複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覆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