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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古代怎麼寫

1. 在中國古代用什麼寫字

秦代以前用小刀在動物骨骼或竹簡上刻字。

中國在古代怎麼寫

稱爲刀筆,有句成語“捉刀代筆”。秦朝將軍蒙恬發明了毛筆以後,毛筆逐漸取代刀筆成爲中國古代的書寫工具。

戰國的竹簡是手寫。這些字的筆畫具有彈性,起止處較尖銳,中間或偏前的 部分略粗,充分表現了毛筆書寫的特色。

這與金文隨形輕重和因接搭凝結的筆畫形態不同,已由遲重變爲流美,筆畫和體式也較篆文更爲簡略。可見早在秦始皇推行小篆之前已有初期的隸書在流行。

“簡書”是近年在中國書法界興起了一支流派(又稱“竹簡書法”)。這是一種仿效秦漢竹簡和帛書的“古隸”體式,即效仿先秦、兩漢時代在竹片、木片和絲織物上的古文字的書法,即以獨特的國畫顏料配製古樸赭黃色,以板刷在生宣紙上刷出類似竹簡書豎條,字體就寫在這赭色“竹簡”條上,別有一番古雅特色,適應了現代審美裝飾情趣。

對色彩變化瞬息之間的精確把握,使書法獲得了“隨類賦彩”之妙。這種書法呈現出活潑,具有生機的形象。

“簡書”這一書法藝術於圖與文的抽象共性中彼此和諧。使我們在欣賞書法藝術的同時,又馳騁在色彩和圖案帶給我們無限想像的空間裏。

/view/100558.htm。

2. 中國古代數字怎麼寫

我國的數字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是在5000多年前的甲骨文,數字的寫法較爲簡單;第二種是用算籌表示數目。 1、甲骨文上的數字 “甲骨文上的數字”,顧名思義,就是刻在烏龜甲或牛骨上的數字。

在殷商之前,我國人民把文字寫在烏龜甲和牛骨上。當時的數字寫法較爲簡單。

如下圖所示:第一行是1~10的數字;第二行的數字分別爲100、1000、10000。 2、算籌數字 算籌計數分爲縱式和橫式兩種方法,如下圖: 用算籌計數時:個位、百位、萬位都用縱式;十位、千位都用橫式;高位在左,低位在右;遇零空位。

遇到數字0時,就用一個空位表示。後來,編寫上書時,就約定俗成以符號○代表數字0,這恰好與今天阿拉伯數字0的形態相近。

3. 中國古代寫字法

這起碼涉及兩個基本的事實:

1.人的生理習慣:人類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管用右手;右手執筆,左手按物,這樣從右往左寫就比較方便;而且在閱讀的習慣上,左手持卷,右手拿筆,還可以加以批註,習慣使然;

2.從上往下的書寫,涉及到古代文獻的載體及莊正形式:文字的載體從竹木簡到金屬、帛絹、紙張。竹(或,木)簡做成細條,有長短不同的形制用於不同的場合,先寫再刻,“刀筆”由此而來,刻就又用熟牛皮編穿,所以有“韋編三絕”之說,;從這時候起,人們就習慣了從上到下的書寫。

到後來紙張的應用,在文獻裝幀形式上,先有卷子裝,然後經摺裝、蝴蝶裝、旋風裝而線裝;卷子裝在今天的書畫裝裱中(卷軸)還可以窺見原貌,它的形式就要求了書寫的從上到下。

從上到下閱讀習慣也逐漸地形成,直到後來雕版印刷,人們還是把版刻成豎排的形式,多用在線裝書上。

3.對於簡牘的打開,自右向左,其實還是遵從了人們管用右手的習慣;在創作和閱覽時都是右手執筆,那,持卷就交給了左手;試想古人左手持簡,右手執筆或捻鬚,簡牘徐徐打開,思緒隨燈影而跳動,人生之樂!

4. 中國古代漢字寫法及寓意

一般來說,漢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我國古代對造字法有“六書”的提法,除了上述四種外,還包括“轉註”和“假借”。但嚴格說來這兩種應屬於用字的方法。

六種構造條例解說

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侷限性很大,因爲有寫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兇”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像的部份。

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轉註

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爲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裏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

六書的運用

實際上,古人並不是先有六書才造漢字。因爲漢字在商朝時,已經發展得相當有系統,那時還未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六書是後來的人把漢字分析而歸納出來的系統。然而,當有了“六書”這系統以後,人們再造新字時,都以這系統爲依據。好像“軚”、“鎄”是形聲字,“凹”、“凸”、“氹”是指事字,“畑”、“奀”是會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佔大多數。這是因爲畫出事物是一種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當文字發展下去,要仔細分工的東西愈來愈多,好像“鯉”、“鯪”、“鯇”、“鰍”等事物,都是魚類,難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細把它們的特徵和區別畫出來。於是,形聲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魚”就可以交代它們的類屬,再用相近發音的聲旁來區分這些字。也由於形聲字在創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時代約僅有一半不到的字是形聲,但到了近代,有80%的漢字是形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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