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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需要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嗎?

民宿需要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嗎?

法律分析:

需要,因爲旅業屬於特種行業,所以需要《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申請特種行業許可證應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請單位關於經營特種行業的申請書

2.填寫省公安廳統一制發的《特種行業經營申請登記表》

3.申請單位上級主管機關的批覆

4.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和從業人員登記情況

5.申請單位對於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房屋工程質量竣工覈定書

6.房屋平面圖(每層一頁)、方位圖

7.消防部門開具的《消防鑑定書》

8.申請單位開辦旅館業應建立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書面材料

9.公安機關認爲其他應予提交的材料。經公安機關驗收,符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持特種行業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客貨棧、車馬店、浴池等(以下統稱旅館),不論是國營、集體經營,還是合夥經營、個體經營、外商投資經營,不論是專營還是兼營,不論是常年經營,還是季節性經營,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並且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第四條 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準開業。

經批准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併、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後3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