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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工處工作職責

學工處工作職責

1、負責全院學生的思想教育,遵循學生的成長成才規律,根據上級和學校的要求,對全院學生開展思想教育工作。
2、深入學生了解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學習、生活狀況,負責學院的學生穩定工作和突發事件的防範工作。
3、負責抓好學生德育考評工作、獎學金評定工作、先進集體與先進個人的評選及表彰工作,負責全院學生的校風、學風建設,負責校規校紀和安全教育,負責對學生的違紀處罰與幫教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招生宣傳工作,組織落實新生接待、入學教育、軍訓等工作。
5、負責學院專兼職輔導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和聘用考覈。
6、負責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生的心理諮詢、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等工作。
7、負責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按照統一的標準開展十佳宿舍創建、評比、獎懲等活動。
強化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標籤:學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