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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使用戶口本作爲機票的身份證明?

戶口本可作爲有效身份證件用於乘坐飛機,乘客也可憑戶口本到機場派出所獲得臨時身份證明,以確保買機票和登機的安全。未成年人可憑學生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乘機。成人若無法持身份證登機,可攜帶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到機場派出所辦理臨時登機證明。坐飛機需注意提前預訂機票、遵守時間規定,誤機後可辦理改乘手續,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特殊病症患者需提供診斷證明並填寫乘機申請書。

法律分析

戶口本是由公安機關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所以很顯然,坐飛機是可以用戶口本的。

另外,乘客也可以拿戶口本到機場派出所出具臨時身份證明。用臨時的身份證明也是可以買機票的。而且這樣也會比較保險一些。

16歲以下未成年人可憑其學生證、戶口簿或者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乘機。

若乘機人是成人(12週歲以上),無法持身份證登機的話,可帶上戶口本或是其它有效身份證明至機場派出所開具臨時登機證明,證明上必須寫有與身份證相同的信息,另貼上一寸照片。派出所需要照片上蓋章,這樣就可以登機了。

坐飛機注意事項

一、早訂機票、遵守時間春節期間,飛機票比較緊俏,所以還是早預訂機票比較穩妥。訂好機票後,務必在航空公司指定的時間內將機票購回,否則,座位會因超時而取消。另外,最好在所乘飛機起飛前90分鐘到達機場辦理乘機手續。

二、誤機後咋辦誤機後也不必慌張,在飛機起飛後的第二天中午12點前到有關部門辦理誤機確認後可改乘後續航班,免收誤機費一次,未辦理確認的或客票變更後誤機的旅客如要繼續旅行,要交付票價的20%的誤機費。

三、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現金、證券、首飾、古玩等貴重物品不要夾帶在托運行李內。除了在辦理託運手續時聲明的價值外,如上述物品發生丟失和損壞,按民航有關法律條款只能按一般物品進行賠償,這些物品還是作爲隨身攜帶物品或者手提行李帶入客艙自行保管爲好。

四、特殊病症的患者咋乘機一般說來,行動不便的旅客可以乘機,並可以在訂座時要求航空公司提供輪椅或擔架服務,一些患有特殊病症的旅客最好不要乘坐飛機。如果要乘機,必須在航班起飛前96小時由縣、市或相當於這一級的醫療單位填寫的“診斷證明書”,經醫生簽字,醫院蓋章並註明適合乘坐飛機方有效,重症患者在起飛前開此證明有效,除此之外,還須按規定填寫有關乘機申請書。

結語

乘坐飛機時,我們應該儘早訂購機票並遵守時間規定,特別是在春節期間。若發生誤機,不必慌張,可以在飛機起飛後的第二天中午12點前到有關部門辦理誤機確認,改乘後續航班時免收誤機費。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以免在托運行李中丟失或損壞。對於行動不便的旅客,航空公司可以提供輪椅或擔架服務,但患有特殊病症的旅客最好避免乘坐飛機,必要時需提供醫療單位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和乘機申請書。乘坐飛機時,我們應該遵守相關規定,確保旅途安全順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公共航空運輸第二節運輸憑證第一百一十二條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時,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內或者與客票相結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外,行李票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托運行李的件數和重量;

(二)需要聲明托運行李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利益的,註明聲明金額。

行李票是行李託運和運輸合同條件的初步證據。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規定或者行李票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國內航空運輸中,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運人無權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有關賠償責任限制的規定。

在國際航空運輸中,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三)項的規定聲明的,承運人無權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條有關賠償責任限制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公共航空運輸第二節運輸憑證第一百零九條承運人運送旅客,應當出具客票。旅客乘坐民用航空器,應當交驗有效客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章運輸合同第二節客運合同第八百一十五條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實名制客運合同的旅客丟失客票的,可以請求承運人掛失補辦,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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