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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錢不歸還,我該如何解決?可以求助警察嗎?

朋友欠我錢不歸還,我該如何解決?可以求助警察嗎?

公安機關不負責處理欠款不還的民事債務糾紛,但欠款涉及詐騙罪可報警處理。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爲2年,欠款條可重新計算時效,不定期還款不受時效限制但受20年保護期限制。明確拒絕還款後2年內可訴訟。超時限的債務可通過協議或簽章重新確認。合理的證據是保障債權人權益的關鍵,有利證據有助於實現權益。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主要是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還屬於民事債務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欠款不還,不屬於警察管理範圍,警察不能處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對於絕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處理,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也可以發律師函,主張自己的權利。

債務到期怎麼辦:

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爲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證據是實現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與協商、簽約、付款、收息、跟進溝通、催款、爭議談判、訴訟等全流程,有利的證據必將讓債權人實現權利事半功倍。

結語

對於欠款不還的民事債務糾紛,公安機關並不負責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解決問題。只有當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時,纔可以報警處理。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只能通過訴訟或律師函主張權益。對於債務到期的處理,根據不同情況,訴訟時效爲還款期限屆滿後2年,或者根據最長20年保護期限。證據是保障債權人權益的重要手段,有利的證據將使債權人更輕鬆地實現自己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