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負責人是什麼幹什麼的
財務負責人一般指由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擔任,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覈算與監督工作的人。財務負責人應當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參與公司重大事項及生產經營決策。由於財務管理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國有企業財務負責人均爲領導班子成員。
財務負責人的崗位職責:
1、貫徹黨的經濟工作方針政策,遵守《會計法》,熟悉和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政政策和各項財務制度。具體領導本單位財務工作,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財務管理辦法。
2、按照《預算法》,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和政府專項資金預算,及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找出問題,提出建議和措施,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3、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建立和健全經費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銀行賬戶管理、票據管理、資產管理等制度。
4、加強內部會計控制,建立會計崗位責任制,根據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明確會計、出納分工,並做好內部和外部的協調工作。
5、規範各項會計基礎工作,及時審查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定期組織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保證財會工作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
6、定期或不定期對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對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內部機構和崗位在內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7、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8、時刻加強會計職業道德修養,做到遵記守法、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依法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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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商土地使用稅什麼時候繳納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從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簽訂後就應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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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什麼時候交
法律主觀:納稅期爲每年的10月份。如果應納房產稅較多,一次繳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稅機關批准,可以分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兩次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徵,一次繳納,納稅期爲每年的10月份。對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較多,一次繳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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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補辦方法
提交土地登記申請所需的材料包括:土地登記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託書、單位正式申請、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土地證遺失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登記機關認爲必要的材料。法律分析1、土地登記申請書(法人簽字、公章);2、企業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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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借錢app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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