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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無犯罪記錄證明?

什麼是無犯罪記錄證明?

無犯罪記錄,無犯罪記錄是指行爲人沒有犯罪記錄。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刑事犯罪記錄是指犯過罪受過刑罰處罰的人在公安局都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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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犯罪記錄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無犯罪記錄是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證明公民在轄區內未發現犯罪事實。如果記過檔案是刑事案件檔案即使未追究刑事責任也屬於犯罪記錄。該證明是對“無違法行爲”的一種證明。申請人或着其委託代理人只有持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才能證明自己確實沒有違法等犯罪的行爲。

法律依據:《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第五條 本規範所稱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中的犯罪記錄包括人民作出的刑事處罰生效判決,以及行爲人行爲已構成犯罪,但由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生效判決。犯罪記錄不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 留、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

無犯罪證明是什麼意思?

現代社會,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無犯罪證明,包括上學,工作或者出國等等。無犯罪證明顧名思義就是證明該公民無其他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一、無犯罪證明在哪裏辦理

無犯罪犯罪記錄證明,是機關的日常工作,依法應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辦理步驟及材料如下

1、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證明,居委會相關負責人知道具體的填寫內容,然後蓋章,簽字;

2、報片民警,簽字蓋章(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會協助幫你找到報片民警的姓名,聯繫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後簽字、蓋章。

4、或者直接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委託事項:可以委託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配偶或直系親屬代爲辦理,但須提交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和受託人的公民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三、注意事項

在工作學習當中如果有需要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去門依法辦理,加蓋公章這樣纔是有效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1)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政審;

(2)中國黨組織吸收新黨員政審;

(3)公民執業需要申請出具證明;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證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國家、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爲,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

什麼是無犯罪記錄證明

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指的是由居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的,證明該居民在該轄區範圍內,在一定的時間內查閱不到違法犯罪記錄的一種證明文件。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中的犯罪記錄包括人民作出的刑事處罰生效判決,以及行爲人已經構成犯罪,但由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生效判決。犯罪記錄不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的一些強制措施。

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一般應包括行政違法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其中行政違法犯罪記錄包括被處以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違法記錄,刑事犯罪記錄則指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剝奪權利等刑事犯罪記錄。而警告、罰款等輕微違法記錄,依照規定目前尚不作爲開具內容。

法律依據:《派出所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範》 第五條

本規範所稱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中的犯罪記錄包括人民作出的刑事處罰生效判決,以及行爲人已經構成犯罪,但由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生效判決。犯罪記錄不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

無犯罪記錄證明是什麼意思

無犯罪記錄證明是由國家機關開出的用於證明居民無犯罪事實的一個證明。

無犯罪記錄證明可以證明你是良好公民,多用於國人外出上學、求職、出境、以及部分企業招工時用。這份證據除了被用作是職業上,還可以用作的庭審活動上。

對於出境、移民的居民來說,很多國家規定需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並進行公證。出國、移民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證明。

無犯罪記錄證明不能隨意申請,必須要有正當理由。主要包括3種情況:

第一是辦理出國(境)事務;

第二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關於資質、資格註冊或執業,升學、服現役等以無犯罪記錄爲前提的;

第三是從事涉及國家祕密、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動要求無犯罪記錄的。

擴展資料:

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的材料:

1、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政審:憑縣處級以上國家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介紹信、經辦人員工作證,向被證明對象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2、中國黨組織吸收新黨員政審:憑各級組織部門的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或調查函、經辦人員工作證,向被證明對象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3、公民執業需要申請出具證明:憑申請人公民身份證、出具證明申請書、申請執業相關的文書或表格,向被證明對象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證事項:憑申請人公民身份證(或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工作證和身份證)、已經公證部門簽署“公證業務需要,請與配合”意見(加蓋有公證處印章)的公證申請文書副本,向被證明對象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親自遞交申請的,可以委託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配偶或直系親屬代爲辦理,但須提交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和受託人的公民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標籤: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