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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刑事案件

經濟犯罪的立案條件有:

1.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2.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公務員收賄罪量刑標準

公司、企業和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交往中,利用職務之便,違反國家規定,以各種名義收受屬於個人的各種回扣、服務費。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二、行賄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

行賄罪是指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爲。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不滿一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爲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已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怎麼量刑的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十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經濟犯罪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