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發生交通事故要擔責嗎

發生交通事故要擔責嗎

發生交通事故需要擔責,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交通事故自己墊付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交通事故自己墊付後對方不給錢時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進行賠償。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車禍超過24小時能報案嗎

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處理:1、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於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應當儘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2、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並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3、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4、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爲期10天的調解。5、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追尾雙方都有責任怎麼處理

追尾雙方都有責任,應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相應責任。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標籤:擔責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