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8任性不聽話如何辦,孩子18任性不聽話怎麼辦
1、十八歲的孩子“不聽話”,從某種意義上來認識,說不定是一種進步,就看家長怎麼對待這個問題。
2、十八歲的孩子,已經站在成年人的大門口了,他已經“不願意”再當個“孩子”,要求別人把他當“大人”看待。我覺得,這其實是孩子的進步,他想開始學着做“大人”了,怎麼能說不是進步呢?他需要有獨立的思維獨立的人格,獨立的處事方式。當然,無論從家長都角度還是社會實際的角度看,他們的這些要求或許都顯得有些“幼稚”,但是,這就是他們的心理要求,這就是孩子的“十八歲”!
3、孩子長大了,家長也應該隨之“長大”(恕我冒昧,這裏沒有貶義,只是個形象的說法)。這個階段,仍然需要家長的指導,但是,指導的方式方法,指導的內容需要變一變:他們需要的是交流溝通,而非空洞蒼白的說教;需要的是商量的平和的語氣,而非家長居高臨下的“教導”。尊重他的人格,尊重他的主張和想法,不一致時,多溝通,多商量;家裏有什麼大的事情,把他看做家裏的一個重要成員,徵求他的意見,即使看到他明顯不對的地方,也應該用提醒的方式,而不要還像對待上十歲的小孩子那樣動輒指責,甚至訓斥。
4、18歲,從嚴格意義上講,他已是成年人,已經擁有了一個公民的權利。他有了自己的世界觀,有了自己對事物的看法和判斷。既然不聽話,那就說明家長原有的一套教育方式已經失效,甚至已招致反感,打罵教育也應該不是考慮的內容,那樣只會適得其反,把關係和事情逼向極端。
-
教育法規定學生的權利
法律主觀:根據《教育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
-
小三能被定爲重婚罪嗎
小三的行爲不一定構成重婚罪。我國刑法對於重婚的定義是,有配偶還重婚,或者明知別人有配偶還跟其結婚的。也就是說,如果小三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其結婚的,才構成重婚。實際上,如果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跟其以夫妻名義生活的,也涉嫌重婚罪。總的來說,只有小三明知對方有配偶...
-
關於讀書朱熹的名言有哪些
1、讀書之法,在循序而漸進,熟讀而精。2、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3、立身以立學爲先,立學以讀書爲本。4、爲學之道,莫先於窮理;窮理之要,必先於讀書。5、讀書無疑者,須教有疑,有疑者,卻要無疑,到這裏方是長進。6、讀書譬如飲食,從容咀嚼,其味必長;大嚼大咀,終不知味也。...
-
民間抵押借款是否合乎法律規定?
民間抵押借款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是合法的,抵押物是不動產時需要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抵押物是動產時,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0條和第403條的規定,抵押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包括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