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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觀原因?

社會環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自身素質不高,認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家庭教育的誤區,爲青少年犯罪推波助瀾,學校教育的失當,成爲青少年犯罪的溫牀。

家庭如何預防青少年犯罪:

1、提高父母自身素質,優化家庭環境。爲人父母者,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愛好,給孩子做好表率。同時,這也是社會有關部門需要做的一項工作,要提高婚姻質量,加強對父母(家長)的培養,不僅要提高這些家長的科學文化知識,並且要教會他們培養、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父母教育方法不當,過分溺愛和縱容,不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訓也是深刻的。不僅要關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們如何做人,經常觀察、瞭解他們在想什麼,做什麼,關心什麼事,結交什麼人,要平等地與他們溝通,多一分體貼,少一些訓斥;多一分愛護,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專橫。對於失足、犯錯誤的孩子,更應給以家庭的溫暖,絕不可棄而不管,放任自流。

3、青少年一般是指已滿16週歲不滿25週歲的少年犯罪,其中肯定涉及到一些未成年人,因此在處罰方面肯定是要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處罰,不能對其的心理造成嚴重的影響,否則的話對其今後的人生髮展肯定是不利的。

法律依據:第七條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十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