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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呼禮儀具體有哪些

稱呼禮儀具體有哪些

1、對自己的親屬,一般應按約定俗成的稱謂稱呼,但有時爲了表示親切,不必拘泥於稱謂的標準。如對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都可稱爲“爸爸”、“媽媽”。

親家之間爲表示親密、不見外,也可按小輩的稱呼來稱呼對方。但對外人稱呼自己的親屬,要用謙稱。稱自己長輩和年齡大於自己的親屬,可加“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等的。

稱百分低或年齡小於自己親屬,可加“舍”字,如“舍弟”、“舍妹”、“舍侄”等。至於稱自己的子女,可稱“小兒”、“小女”。

2、稱呼他人的親屬,要用敬稱。一般可在稱呼前加“令”字,如“令尊”、“令堂”、“令郎”、“令愛”等。對其長輩,也可加“尊”字,“尊叔”、“尊祖父”等。

3、朋友、熟人間的稱呼,既要親切友好,又要不失敬意,一般可通稱爲“你”、“您”,或視年齡大小在姓氏前加“老”、“小”相稱,如“老王”、“小李”。

4、對有身份者或長者,可用“先生”相稱,也可在“先生”前冠以姓氏。對德高望重的長者,可在其姓氏後加“老”或“公”,如“郭老”、“夏公”,以示尊敬。

5、在工作崗位上,爲了表示莊重、尊敬,可按職業相稱,如“老師”、“師傅”第二十產。也可以職務、職稱、學銜相稱,如“周處長”、“陳經理”、“王教授”、“李博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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