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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廠規章制度

工廠規章制度範文,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工廠規章制度可以分爲三個部分來描寫,首先可以描寫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個可以描寫制度適用的範圍,第三個可以描寫具體有哪些制度。

工廠規章制度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纔可。

3、 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僞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纔可出去,否則視爲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爲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爲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纔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2、春節假期爲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爲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爲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爲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小型工廠規章制度

工廠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爲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審覈、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爲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 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 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 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爲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 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 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 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 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爲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 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 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繫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繫,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 獎 勵

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通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爲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 罰

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爲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爲: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 20__年 1月 29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佈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爲準。

工廠規章制度3

一、生產組織

1、根據本公司產品生產特點及員工素質的狀況,生產部應爲車間的生產班組配備最佳的生產工人組合,提高生產效率。選擇最適當的人和最適當的工作順序完成生產任務。要及時做好人員不足時的應急準備措施。

2、要考慮適當的管理幅度,每個班組的人員不宜超過10人。

3、車間管理層次爲二級。生產部及生產班組。每個生產班組有一名責任人。每一個生產工人只對一個直接主管負責。生產任務由生產部下達到生產班組,並安排好生產程序。

二、生產管理

1、要採取各種措施,充分調動車間工人的積極性,吸納相關的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程序,提高生產效率。

2、要根據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機器物料置放地點,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爲保證生產組織系統在大部分時間內始終處於一個均衡生產狀態,生產管理人員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闡明每一員工的職責及其中工作範圍。

(2)生產任務的佈置,必須清晰明確。

(3)要研究生產過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應儘量畫出流程圖表明產品的生產操作步驟,比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項設備之能力狀況。並編制多個可行的生產進度表。

(4)檢查所需材料供應與儲存的情形,競爭的供應來源,可替用的材料。

(5)確定維護,材料處理,事務工作,控制程序,運輸等所需要的勞務。

4、生產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雙方人員在交接班時共同對所有設備及儀器儀表的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

(2)接班人員應按時到達工作地點,做好接班準備,接班人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

(3)接班人員未按時到班者,交班人員應報車間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崗,直至有人頂班爲止。

(4)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辦理交接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5)接班人員一經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之後,就表示對“記錄”的認可。如交班時的實際情況與“記錄”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權拒籤。

(6)每班下班前必須認真地填寫“交接班記錄”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三、崗位職責

1、生產工人崗位職責:

(1)無條件地服從領導的安排與調派。

(2)在生產車間、庫房內嚴禁吸菸。

(3)按時上、下班,並按要求進行加班。

(4)上班時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隨便離崗、串崗,工作時間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車間工人既是生產操作工,又是設備維護、修理和裝卸工,每次卸車、裝車時,原則上大家都必須一同勞動。

(6)愛惜公司的一切財產,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財產帶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須對整個車間工作場地進行清掃、整理。

2、生產車間班組長崗位職責

(1)按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組織安排本班的生產。

(2)在生產過程中全權負責本班組的人員調動,合理安排各員工從事生產及其它事務。

(3)負責整個車間設備的開、關機及其正常運轉,嚴格按各機器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負責組織人員維護、修理各機器設備,並作好原始記錄。

(5)負責有關設備易損件的申報。

(6)做好每班的“生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成品入庫”手續。

(7)帶領本班員工,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項質量標準。

(8)搞好安全生產,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若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按級彙報,並想方設法積極排除。

3、進料工崗位職責

(1)嚴格按技術部的配方備料,準確計量每種小料品種的重量。

(2)保證每批料中添加的小料品種及重量都正確無誤。

(3)嚴格按領料手續領取各種原料,不得隨便搬取。

(4)每班上班前清理風筒下的粉料,並按規定回制。

(5)每班下班前都應清理永磁筒上的鐵雜。

(6)每批原料進完後必須清掃工作場地,將線頭、麻繩、碎紙放入指定地點,不得進入生產線中。

(7)協助品控員檢查每包原料的感觀質量是否合格。

4、接料、計量工崗位職責

(1)每班生產前從倉管員處領取本班所需生產品種的包裝袋。

(2)在包裝物上加蓋飼料名稱、生產日期及生產批號。

(3)計量時要求每包成品料都在稱量的誤差允許範圍內。

(4)經常清掃計量秤上的清潔衛生,並經常進行回零調試。

(5)監督成品飼料的感觀質量是否合格,對成品飼料有感觀疑問的,及時向當班品控員反映。

5、打包、封口、堆碼工崗位職責

(1)上班前領好當班所需的縫包線、不乾膠帶。

(2)打包時要求不漏釘、針腳均勻一致、縫口平整,雙道折線。封口要求不乾膠牢固、平順。

(3)堆碼成品料時必須按倉管員指定的地點及堆碼高度進行堆碼。

(4)每班上班前必須清理粉料初清篩下的雜物,並放於指定地點。

(5)每班上班前必須先清掃縫包機內的清潔衛生,並對該注油部位進行潤滑。

6、裝卸工崗位職責

(1)必須服從倉管員的安排,做到隨叫隨到,隨時裝卸。

(2)裝車時,按照倉管員指定的品種、地點及數量裝車,並協助倉管員做好裝車數量記錄。

(3)卸車時,按照保管員要求的堆碼高度把貨物卸於指定地點,並協助倉管員做好卸車數量記錄。

(4)卸下的貨物要求堆碼整齊、牢固,不能人走包倒。

(5)認真清掃卸車場地的清潔衛生。

四、處罰措施

1.嚴禁在車間及庫房內吸菸,違者罰款50元,屢教不改者加重處罰。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違者遲到時間在5分鐘之內者,罰款5元/次;超過5分鐘者,視爲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兩天計件工資。3.未請假不上班者,視爲曠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爲自動離職。 4.上班時間嚴禁打牌、下棋等與工作無關之事,違者每人每次罰5元。5.嚴禁坐踏成品飼料及飼料包裝袋,違者每人每次罰款2元。

6.下班前未打掃乾淨工作場地衛生的,每人每次罰2元。

7.每班必須按規定檢查粉碎機的篩片,並做好“交接班記錄”,否則每人每次罰2元。

8、進料工段應準確計量每批所需原料的包數與重量,若發現生產所用原料與配方有出入者,違者每次罰款10元。

9、進料工段應保證每批料中都按規定加入相應的小料,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0、進料工段對使用的原料已明顯變質而不反映者,每次罰款10元。

11、進料工段每班下班前必須清理永磁筒和粉碎機上的鐵雜,違者每次罰款2元。

12、接料,計量工段對成品料的感觀指標明顯不合格而不反映者,每次罰款10元。

13、接料,計量工段用錯包裝袋、以及打印錯了生產日期、批號者,每次罰款5元。

14、接料,計量工段計量超出允許誤差範圍者,每次罰款5元。

15、打包、封口、堆碼工段應保證打包的針腳均勻、整齊、不能漏針,違者每次罰款2元。

16、打包、封口、堆碼工段如堆碼數量不對、堆碼品種混亂者(包括卸車)每次罰款2元。

五、車間請假管理

1.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請假,對於非請假不可者,公司旺季三班生產時,必須自行找到頂班者,並報生產部負責人批准之後方可。

2.請假一律使用書面文字,寫好請假條,口頭請假一律無效。

3.請假期間無工資。

4.請假必須提前一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