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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權平均法計算公式,什麼是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計算公式 什麼是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是指企業以庫存材料的數量爲權數,平均計算其單位成本,以此作爲發出材料存貨的計價標準的一種方法。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一般於月末計算,因此,又有“月末一次加權平均”之稱。其計算公式:

1、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月初結存材料實際成本 本月收入材料實際成本)÷(月初結存材料數量 本月收入材料數量)

2、發出材料實際成本=發現材料數量×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例:現庫存材料明細賬所列圓鋼爲例,計算如下:

加權平均單位成本=(3200 12800)÷(800 3000)=4.21(元/千克)。

本月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1100×4.21=4631(元)

3、採用加權平均法,覈算簡單,計算的平均單位成本比較合理,存貨成本分攤較適中。但由於平均單位成本集中在月本一次計算,發貨憑證的計價、彙總與登記等工作,也都必須因此而集中在月末進行,這既加重了月末覈算的工作量,又影響覈算的及時性。爲了克服上述缺點,人們又提出了另一種加權平均法,即移動加權平均法。

標籤:加權 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