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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時間限制是什麼?

勞動合同的時間限制: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一個月內應訂立;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訂立,應支付二倍月工資;滿一年未訂立,視爲無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分析

籤勞動合同是有時間限制的。法律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拓展延伸

勞動合同簽訂是否存在時間限制?

是的,勞動合同簽訂存在時間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就業前訂立,但如果無法提前訂立合同,也可在勞動者就業後一個月內簽訂。此外,根據不同情況,勞動合同的期限也有所不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得超過3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沒有時間限制。需要注意的是,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訂立2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轉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限制是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類型而定的。

結語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簽訂存在時間限制。根據情況不同,勞動合同應在就業前或就業後一個月內訂立。固定期限合同一般不超過3年,無固定期限合同則沒有時間限制。若用人單位未及時訂立勞動合同,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合理合法地簽訂勞動合同對於保障勞動者權益和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都非常重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限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