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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門診住院可以報銷嗎

特殊門診住院可以報銷。
辦了門診特診的,住院是可以報銷的,參保人在特殊門診期間住院可在出院時在醫院聯網結算住院費用。
門診醫保報銷標準如下:
1、甲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竭期患者的門診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及器官移植後服用環孢素A的費用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十個百分點;
2、乙類慢性病起付線標準:300元。乙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線標準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個醫療年度或有效期內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3、參保人員可同時認定兩種乙類慢性病,並按最先認定的雙病種管理,每個病種單獨計算起付線。慢性病病種的認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額將根據統籌基金收支狀況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適時調整。慢性病鑑定標準、細則及程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確認報銷範圍:在治療過程中,需要確認自己的治療項目是否屬於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
2、收集報銷材料:收集相關的治療記錄、藥品收據、醫療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
3、到社保部門辦理報銷:將相關材料提交給當地社保部門,辦理醫療保險報銷手續;
4、等待審覈:社保部門會進行相關審覈和比對,確認報銷比例和報銷金額;領取報銷款項:審覈透過後,可以在指定的銀行領取醫療保險報銷款項。
綜上所述,根據有關的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患有指定慢性病的人員均可申報慢性病門診治療待遇。參保人認定透過後,自次月起開始享受當季度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待遇,認定透過的參保人可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及慢性病定點藥店購藥。慢性病的報銷標準是:每年度起付標準300元,治療統籌疾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城鎮職工按80%報銷,城鎮居民按50%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特殊門診住院可以報銷嗎

標籤:報銷 門診 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