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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個人支票的注意事項

使用個人支票的注意事項

1、不得簽發空頭支票,銀行對客戶簽發的空頭支票和印鑑不符的支票除退票外,並按票面金額的5%處以罰款,如果發生第二次,便停止該賬戶使用。

2、簽發支票必須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寫。不得更改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日期和收款人。

3、不準簽發遠期支票,支票有效期為10天(從簽發的當日算起),到期日遇到假日順延。

4、不準出租出售出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不準將支票交給消費單位由收款人代辦簽發。

5、個人支票一律記名,簽發支票的金額起點為一百元。

6、賬戶結清時,必須將全部剩餘空白支票交回銀行登出。

標籤: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