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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15天未釋放的意義

刑事拘留15天不放人意味着被拘留人是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逮捕批准。普通案件的嫌疑人最多隻能拘留14天。刑事案件流程包括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需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確定犯罪行爲、刑事責任和量刑情況。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15天不放人意味着:被拘留人屬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因此普通案件的嫌疑人,即使經過了檢察院的審查批捕,最多也只能拘留14天。

刑事案件流程怎麼走

1、偵查。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2、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3、審判。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必須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這裏的“犯罪事實”,是指影響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實,包括:

(1)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爲是犯罪,而不是一般違法行爲的事實。

(2)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負刑事責任或者免除刑事責任的事實。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觀狀態(包括故意、過失、動機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齡、精神狀態等。

(3)確定對犯罪嫌疑人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從重處罰

結語

根據刑事拘留程序,對於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時間可以延長至15天。然而,在普通案件中,即使經過檢察院的審查批捕,嫌疑人最多隻能被拘留14天。刑事案件的流程包括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必須確保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包括行爲是否構成犯罪、犯罪嫌疑人是否負刑事責任等。根據這些程序,我們可以確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審理和保護被告人的權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15天未釋放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