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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醫療費用賠償如何與醫保結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受傷者可以向肇事方要求醫療費用賠償。如果被保險人購買有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醫療費用賠償一般是按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爲基礎,但是需要減去從醫療保險、公共醫療救助等方面獲得的醫療費用。具體如何與醫保結算,應根據當地的政策和實際情況來確定。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依法應當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護理費等直接經濟損失。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範圍和標準,按照本法、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醫療保險法》第四十條 醫療待遇的支付應當以醫療服務實際發生的費用爲基礎;醫療服務實際發生的費用超過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參保人自行負擔。

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 參保人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時,必須遵守診療規範和國家和地方醫療服務價格政策,不得要求超標準、超範圍的醫療服務,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和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

交通事故中,醫療費用賠償如何與醫保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