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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和外甥有繼承權嗎

侄子和外甥有繼承權嗎

侄子、外甥之類都不是法定繼承人,侄子沒有權利繼承叔叔的遺產,但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協議執行,都沒有的則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根據法律規定,侄子跟叔叔屬於三代旁系親屬,侄子並不是叔叔的法定繼承人。如果沒有遺囑和遺贈協議的話,一般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即在世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優先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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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侄子外甥有繼承權嗎

新民法典侄子外甥沒有繼承權。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繼承權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一種財產權利,通過繼承實現財產的移轉;

2、以人身關係爲基礎。世界各國有關法定繼承的規定,都是以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存在婚姻、血緣等關係爲依據而確定的;

3、繼承權的實現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實。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

4、只有被繼承人死亡這一法律事實出現以後,繼承權才成爲繼得權,開始遺產繼承。在實行遺囑繼承製的國家,還需要有被繼承人設立遺囑的法律事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5、4、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綜上所述,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即指將死者生前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歸有權取得該項財產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在兩個法定繼承人順序之間,第一順序人有優先權。即被繼承人死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財產。在沒有第一順序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財產或者是被剝奪繼承權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在處於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中,各繼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們不分男女老幼,不論屬於何種親屬,均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有繼承權嗎

法律主觀:

侄子外甥除了遺囑指定的繼承權之外,並不享有法定繼承權。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爲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侄子外甥可以繼承遺產嗎

法律主觀:

外甥不屬於法定繼承人,不能繼承舅舅的遺產。舅舅沒有子女,按照法定繼承可以由配偶、父母繼承遺產,如果配偶、父母不在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遺產。如果外甥的母親,即舅舅的姐妹,先於舅舅死亡的,外甥可以代位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2021繼承有“新規”:侄子、外甥也能繼承你的財產!獨生子該咋辦

2021繼承有“新規”:侄子、外甥也能繼承你的財產!獨生子該咋辦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作爲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綜合性民法典,其對遺產繼承也作出了不少新的規定。

      其中一點就是,:將侄子侄女以及外甥、外甥女納入繼承人範疇,在特定條件下,可以繼承叔叔伯伯的遺產。其實實質是代位繼承的最新規定。我們來看一下《民法典》具體法條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新法擴大了繼承人範圍,儘量避免因爲沒有繼承人,而發生私有財產被收歸國家、集體所有的情況發生。

      但是從新法規定來看,仍然存在不完美,比如:不符合遺產“向下流轉”規律的要求,不能防止遺產“向旁擴散”的問題。

      1、無人繼承的遺產,能不能由法定繼承順序以外的親人繼承呢?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鄭先生的兄弟姐妹已經去世,那麼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也就是說鄭先生的外甥、侄子也能繼承遺產,不再收歸國家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外甥、侄子繼承遺產,是建立在鄭先生沒有結婚、沒有子女的情況下。如果說鄭先生結婚有了子女,但是子女先他而去,他的孫子、孫女也能代位繼承遺產。

      2、我是獨生子女,爲什麼媽媽的房子被舅舅繼承了一部分?

      案件:小李是獨生子女,父親在小李小時候就去世了,小李的媽媽有套房子。小李媽媽先於外婆過世,等外婆過世的時候,小李的舅舅竟然要求分小李媽媽的那套房子,還把小李告上了法庭。小李很生氣,憑什麼舅舅有權分走自己媽媽辛苦賺錢買的房子?

      “新繼承法律制度”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位繼承人

      小李媽媽死亡時,外婆作爲小李媽媽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和小李同時各自繼承了小李媽媽的一半房子。等外婆過世後,小李舅舅從小李外婆手中繼承了部分房子。

      雖然小李很生氣,很不理解,但是根據法律,舅舅確實能分走他母親的部分財產。

      本次繼承法制定過程中,不少學者提出,不能讓父母處於第一順位,否則容易讓財產向旁系血親轉移。但是最後立法沒有采納,仍然將父母放在了第一順位。所以小李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3、什麼條件下,侄子侄女們的代位繼承權才能真正實現?

      《民法典》賦予了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代位繼承的權利,但實現這樣的權利實際上是有相當嚴苛的條件的,而且是缺一不可,必須同時滿足。

      條件一:被繼承人身前沒有訂立過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按照法定繼承執行。

      條件二:繼承開始後,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已不在且沒有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行使代位繼承權的情況。

      條件三: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的父母作爲第二順序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只有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才能真正獲得實際的代位繼承權利。

      《民法典》生效後,子女爭也沒用!2021年起,繼承父母的房子,全部“這樣”處理

      首先,刪除“公證遺囑優先”條款,人性化的新增兩種遺囑形式。

      老人們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調整自己的遺囑,同時,爲方便立遺囑,新規中還增加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2種遺囑形式,只需要2人或以上在場,同時留有姓名和時間痕跡即可。

      其次,給子女改過自新機會,引入了“寬恕制度”。

      在第一次立遺囑時,老人把房子給了老二2/3和三女兒1/3,不過,成家立業後的大兒子似乎突然開竅,直接把老人接過去治療好老人患了多年的頑疾,並一直悉心照料。在人生彌留之際,老人再次更改了遺囑,給大兒子恢復了繼承權,3子女各得1/3,老張的做法在新規中是得到支持的。

      《民法典》有關婚姻法的規定也作出了很多的改變,比如:

      1、夫妻維持婚姻期間,如果其中一方肆意欠債並非用於家庭生活中,離婚時,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自己欠的自己還。

      2、夫妻維持婚姻期間,如果其中一方因出軌導致婚姻破裂的,無過錯方可申請讓過錯方賠償。

      3、夫妻離婚後,2週歲以內的小孩直接判給母親撫養,2週歲至8週歲的孩子,誰能夠提供更好的物質條件和精神陪伴,有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孩子撫養權就判給誰。8歲以上的孩子,則應該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

      4、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這部《民法典》已於今年1月1日開始正式生效,原有的《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一共9部法律也隨之廢除,各個法律條文也都一併歸納到《民法典》中!

      《民法典》被稱爲“社會生活百科全書”,一共包含1260條法律法規,它涉及到我們的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等各個方面。它的出_也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巨大變化。只有及時瞭解其中的變化和知識,才能減少我們生活中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當今社會,有很多人因不懂法而被人欺負,不懂法而吃大虧,學習一些法律知識,對於保障自己的權益是非常必要的。

      一個人從出生的那一刻開始,就和《民法典》脫離不了關係,上學,就業,結婚,生子,買車買房,鄰里糾紛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糾紛都做了全面的規定。

      讀《民法典》會讓我們的生活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只有在最早的時間掌握它,我們纔能有一個更加輕鬆的生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讀《法律常識》瞭解詳實的法律案例,精闢的法律解析,幫助我們輕鬆掌握日常生活中離不開的法律常識,讓我們以法律的眼光洞察是非,用法律武器合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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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保護我們從出生到墳墓,民法典確立了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公序良俗、綠色等原則,這些原則是民法典的價值指引、靈魂精神,是從事民事活動的根本遵循,我們必須遵守,否則就會犯原則性、方向性或者低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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