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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侵犯學生隱私的行爲是否合法?

教師侵犯學生隱私的行爲是否合法?

學校老師拍學生照片不犯法,但惡意毀損、醜化公民肖像等侵犯肖像權是違法行爲。肖像是公民基於精神活動而產生的人格利益,包括圖畫、照相、錄像等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自然人有權制作、使用、公開或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偷拍出軌照片一般不算侵犯隱私權,但若涉及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等行爲,可能構成違法行爲。

法律分析

一、在學校老師拍學生照片犯法嗎

1、正常拍照不犯法,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爲。在法律上肖像是公民基於其精神活動而產生的一種人格利益。肖像具有以下法律特徵:肖像是公民外部形象的再現。它是公民形態和神態的客觀的綜合表現,從表現形式看,肖像包括圖畫、照相、錄像、錄影、雕塑等。從表現的部位看,肖像應以面部爲主。肖像應當反映公民的真實面貌,人們創作的藝術形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認定屬於肖像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在一定的載體上反映。二是自然人外部形象的再現。三是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並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肖像權包括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有權對自己肖像進行製作、使用、公開,有權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期限有明確約定,肖像權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肖像權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二、偷拍出軌照片是不是侵犯隱私權

偷拍出軌照片一般不算侵犯隱私權。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3)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4)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5)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有權制作、使用、公開或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具有法律特徵,應真實反映公民的外部形象。而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則屬於侵犯隱私權的行爲。因此,在學校,老師拍學生照片正常情況下不犯法,但若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學生肖像或進行人身攻擊,則侵犯了學生的肖像權。而偷拍出軌照片則屬於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爲。我們應尊重他人的肖像權和隱私權,遵守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與個人尊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訂):第二章 預防犯罪的教育 第二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學校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學生欺凌發現和處置的工作流程,嚴格排查並及時消除可能導致學生欺凌行爲的各種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三十九條 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製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則 第八十五條 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辦學和合作辦學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