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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沱爲什麼沒拆遷

唐家沱爲什麼沒拆遷

1、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唐家沱擁有豐富的歷史和文化遺產,爲了保護這些寶貴的文化資源,當地政府採取了保護和修繕的措施,保留了該地區的許多歷史建築和文化景觀。

2、地理位置侷限性:唐家沱地處於峽江兩岸之間,地形複雜,不易進行大規模的城市拓展,因此當地更多地採用了文化旅遊等方式進行經濟發展,而不是規模化的城市化進程。

3、公共利益考慮:政府在進行土地徵收和拆遷時,通常會考慮到公共利益因素,以確保城市的發展和改善,而唐家沱並沒有面臨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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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沱片區危舊房改造城市拆遷啓動


鐵山坪唐家沱片區是我市兩江新區的核心地帶,也是江北區未來幾年的重要經濟增長極區域。爲了加快該片區危舊房改造、改善老百姓居住環境和提升城市形象,江北區區委、區高度重視,專門成立鐵山坪唐家沱片區拆遷建設協調指揮部,並責成區房管局爲唐家沱片區危舊房改造拆遷安置的實施單位。唐家沱片區總拆遷戶約4000戶(唐家沱污水處理廠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戶數1891戶,唐家沱正街片區拆遷戶數1628戶,其他零星涉及拆遷戶數481戶),拆遷總建築面積約29萬平方米。在拆遷工作中,將嚴格按照依法拆遷、惠民拆遷和陽光拆遷的基本原則,分期滾動實施、最大限度地保障拆遷戶的合法利益。

人性化服務措施,確保平穩順利拆遷

唐家沱片區低收入家庭、下崗人員較多,片區內大部分居民爲東風船廠職工及家屬,有一部分居民爲從事個體經營的小商販,居民普遍收入較低,片區內絕大多數爲老年人留守,年輕人多在外打工。經過拆遷摸底調查,該片區內房屋多爲20世紀七八十年代修建,大量房屋均爲危房,房屋結構多爲不成套的磚木或簡易結構,房屋破損情況嚴重。此次先期啓動的唐家沱片區一、二期拆遷戶數741戶,拆遷面積約6.5萬平方米。

本着危舊房改造工作造福於民,服務於民的宗旨,區房管局拆遷現場指揮部採取了多種具有人性化的服務措施,幫助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

首先,有計劃、有秩序地組織被拆遷人看房選房。

考慮到暑期天氣炎熱,看房點較多,跨線較長,爲保障住戶看房時的安全和健康,選房時安排空調專車接送住戶,每輛車上都配備了相應的防暑應急藥品以及防暑防雨的用具,如太陽傘、扇子等,以確保住戶看房選房時安全健康。同時,每輛車上還隨行兩名工作人員,負責對住戶進行解釋工作。

其次,急住戶之急,想住戶之想,積極上戶,掌握片區內住戶的情況。

對一些孤寡家庭和困難家庭反映的困難和問題作好記錄,以便在拆遷允許的範圍和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儘量幫助住戶解決一些實際困難,使拆遷戶能“搬得走,安得下”。值得一提的是,由於今年夏天連續暴雨天氣,致使唐家沱正街109號房屋垮塌,且該房屋垮塌後造成排水通道阻塞,嚴重影響唐家沱正街附近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如不及時排危,勢必造成相鄰的108號、111號、113號房屋垮塌的危險。考慮到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拆遷現場指揮部積極配合鐵山坪街道及當地社區,派出工作人員幫助住戶清除垮塌房屋的排水通道,爲住戶排除了安全隱患。

多項惠民舉措,保障妥善安置拆遷戶

爲了唐家沱片區拆遷工作的順利啓動,確保該片區被拆遷人得到妥善安置,結合唐家沱拆遷片區的實際情況,拆遷現場指揮部依據重慶市危舊房改造相關文件精神擬定了拆遷安置補償辦法及獎勵措施:

(一)對拆遷內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產權戶爲單位,家庭實際居住且在他處無住房的,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且住房建築面積不足30平方米的,在拆遷安置時,按建築面積30平方米給予等值貨幣或實物補償安置;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上的且住房面積不足45平方米的,在拆遷安置時,按建築面積45平方米給予等值貨幣或實物補償安置。

(二)針對住宅部分,每戶給予以下獎勵措施:一次性搬遷補助費:1000元/戶/次;提前搬遷獎勵費:45元/戶/日;一次性搬遷獎勵費:5000元/戶;一次性貨幣安置特別獎勵費:在規定搬遷期限內選擇貨幣安置的,以產權戶爲單位,每戶給予2.5萬元現金獎勵。

(三)針對非住宅部分,給予以下獎勵:搬遷補助費:商業、辦公、業務用房30元/平方米/次,生產用房40元/平方米/次;提前搬遷獎勵費:經營性門面20元/平方米/天,其它非住宅10元/平方米/天;一次性貨幣安置特別獎勵費:按房屋評估價格的5%以內的標準給予獎勵,不足2萬元的產權戶按2萬元給予補償。

堅持依法拆遷、惠民拆遷、陽光拆遷,最大限度地保障拆遷戶的合法利益堅持依法拆遷,嚴格執行拆遷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拆遷行爲。

重慶 江北區 唐家沱舊城改造規劃將怎樣?

唐家沱的改造中,是要將其打造爲:傳統的城市建築、中密度居住區、城市公園、商業區以及高密度居住住宅羣。以後將會引入輕軌、物流、觀光、歷史痕跡等多位元素。

唐家沱一直沒動靜

在房產市場,購房者通過合理價格置業,買到的房子能夠保值、增值;開發商通過賣房賺取到利潤,這纔是雙贏的局面。

如果按照樓面價7000元來算,加上房屋建安成本大概在2000元左右,各種稅費按25%計算2250元左右,一共11250元。然後,銀行利息5個點左右,理財利潤超20個點,開發商把資金(包括貸款的)押進去3年,年利潤10%,就是30%利潤,利潤3375。綜上簡單計算,房價最少15000元每平。

在重慶,吃了虧爲什麼會說“虧到了唐家沱”?

在重慶,吃了虧會說“虧到了唐家沱”的原因跟下面這個傳說有關係。

當初長江在流經朝天門的東面大概三十公里的地方,出現了一座大山擋住了,然後在山腳的地方就出現了一個大彎。長江急轉彎以後就直接衝破大山而去了,這座山就被撞出來一個缺口,這就是現在的銅鑼峽,而這個大灣就是唐家沱了,唐家沱最大的特點就是它是一個回水沱。

也就是說在唐家沱要連續轉兩個大彎,所以那裏的水流得是非常慢的。如果長江水想要從銅鑼峽口流出去的話,是比較費時間的,也需要一點運氣才能快點衝過去。特別是碰到沙水期的時候,從長江的上游會衝下來非常多的垃圾,而這些垃圾往往要在唐家沱盤旋好幾次才能被衝到峽口,如果運氣不好就留在唐家沱了。

而那個時候在長江經常會發生淹死人的事情,人如果死了不被打撈起來的話,被水泡了以後就會發脹浮腫,腫的就像是一根棒子,於是當時重慶人就把這些在長江淹死的人都叫做水大棒。如果運氣不好的話,那些淹死的人衝到了唐家沱,就會跟各種垃圾混在一起,這讓人覺得特別的反胃不舒服。

而且淹死了以後自己的家人肯定是要找的,那麼一般找水大棒都會到唐家沱這裏,所以在唐家沱就衍生出來一個職業,就是專門幫人打撈屍體的。如果是天氣很熱的話,唐家沱這一片可以說是臭氣熏天,非常難受。而且在長江長時間漂着,基本上衣服都被衝沒了。

打撈起來的水大棒基本上都是光溜溜的,什麼都沒有,所以這些人就是特別窮,身無分文的。於是在重慶吃虧了以後就會說“虧到了唐家沱”。意思就是說再倒黴也不可能比唐家沱還倒黴了。

你去過重慶江北嗎?江北區唐家沱,重慶人的鄉愁

一、唐家沱的歷史

重慶人把江河回水之處稱爲“沱”。長江自朝天門滾滾東下30裏,遇大山而拐,柔軟地突破阻礙,繼續東去。

破山而出的缺口叫銅鑼峽,缺口附近的江灣就是唐家沱。

唐家沱快照

重慶崽兒不是都到過唐家沱,但必須說過“虧到唐家沱”;其實,這確實太冤枉這個歷史悠久的地方。它雖然總是以又遠又偏又窮的形象在重慶人的腦海裏根深蒂固,真實的樣子卻與民間俗語大相徑庭。

早在唐代的時候,它就是遠近聞名的停泊港。它的江面水勢平緩,水域遼闊,利於船舶停靠,只要在水上走的人,不管是金沙江的水手、岷江的船工,還是沱江的縴夫,都知道重慶唐家沱的大名。

唐家沱還一直是重慶水上三大關卡之一,直到解放前夕都還設有船隻和武裝人員,其地位可見一斑。

解放後,重慶造船企業在碼頭沿岸不斷髮展,這讓唐家沱不僅是重慶水運的主要碼頭,還成爲了重慶造船業的主要基地之一,著名的東風造船廠就落戶於此。

東風造船廠

西南第一艘國產鋼質船、長江第一艘大型豪華旅遊船、西南地區最大的萬噸級出口船、西部第一艘出口歐洲的成品油輪等,全都出自唐家沱的東風造船廠。

昔日唐家沱流傳着“姑娘姑娘快快長,長大嫁進東風廠”的俚語可見其地位。

百餘年來,重慶人儘管都愛把“輸到唐家沱”掛在嘴邊,卻不會真的厭恨唐家沱,它的輝煌與歲月有關,抗日戰爭的避難所在這裏,重慶最大的造船廠在這裏,還有廠礦子弟的青春回憶也停在了這裏。

二、記憶

如今的唐家沱,人煙凋零,到處刷着拆遷的標語。但老重慶的故事,無時無刻不在那些紅磚舊樓擁護的街巷間流行。

小時候的我們,沒有手機,電視也是稀罕品,但貪玩好耍的天性從來都不是祕密。在子弟校裏集體學習,放學後自然也得玩在一起。

小賣部

幾分錢的果丹皮,一毛錢的山楂片,是大家成羣結隊的甜蜜。飛奔在家屬區的大街小巷,你抓我,我捉你,不小心撞翻隔壁阿婆晾曬的江豆,便手忙腳亂地收拾殘局。

或者,相約到東風廠的燈光球場打“牛鬼”,不玩到天黑絕不收兵。

“二娃,你媽喊你回家吃飯了!”

誰沒有過“強迫”回家的經歷?

隔三岔五廠裏工會還要組織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體育活動,三五里外的人只要聽說東風廠有文體活動,都會早早吃了晚飯趕來助威。裏三層外三層人山人海!那叫一個熱鬧!

廠礦子弟在娛樂活動上也有優勢,當鎮上的娃兒些還賴在富裕人家的堂屋外站着欣賞黑白電視機的神奇,唐家沱的同學已經坐在擁擠的電影院內感受光影。

每天晚上,男女老幼都喜歡走進舞廳,就像來到了電影《青紅》裏,高圓圓是我的夢中情人,秦昊,居然可以跳舞跳得如此霸氣。

學校

好吧,我承認我不大愛學習,但我愛回憶。唐家沱的醫院、電影院、學校、燈光球場和菜市場,和我曾經青春少年的時光有一樣的味道。

走在寂寥的唐家沱老街上,濃蔭匝地,一樹又一樹盤根錯節的黃桷樹,是重慶人青春的脊樑,即便彎着,也倔強地朝上,向着陽光過來的方向。

留守在這裏的幾乎都是老人,他們的皺紋裏,收留着時代的痕跡,他們慢吞吞的豁達以及從容,表明了一種沒有妥協的生活態度。

這裏的人們有自己的傳統,每逢3、6、9會趕場。來自周邊農村的新鮮蔬果,雞鴨魚肉,小商小販在批發市場搬過來的成衣百貨,堆在一塊巨大的場地,人們在這裏摩肩接踵,討價還價,買沒買到便宜不清楚,但那種濃郁的市井氣息,如假包換。

石徑煙染綠蔭涼

我穿行在唐家沱的光陰路上,我看見自己青春過來的方向,我捕捉到那絲若即若離的鄉愁;我沒有熱淚盈眶,視線的前方,有可以看見的未來。

三、發展

時光變遷,歲月無情。未來從不會是畫餅充飢。留住唐家沱的記憶,不是要讓它沉淪過去,而是延續曾經的輝煌。

2019年開始,姍姍來遲的開發終於登陸唐家沱。

1、軌道4號線直通唐家沱,由此到市中區不過15分鐘。規劃中的11號線也將通過這裏,未來的唐家沱一片光明。

2、一個地區的開發,嗅覺最敏銳的當是房地產開發商,一個數據很能說明唐家沱片區的潛力。在2019年5月,唐家沱的樓面價達到每平米7479元,溢價率超過50%。

3、寸灘長江大橋的修通,促成了唐家沱的交通便利。郭家沱長江大橋也在修建當中,可以說,如今的唐家沱去哪兒都很方便。

寸灘大橋

4、重慶市最新規劃中對唐家沱的定位可以用一句話概括,“西有磁器口,東有唐家沱”,由此可見唐家沱的未來承載着多大的期望。

唐家沱的故事,一直都在訴說,只不過我們很少有傾聽的耐心。當我們真正地靜謐下來,透過長江上翻卷的雲層,用帶着溫暖的目光輕輕觸碰它時,會發覺,它其實一直和我們的時代在一起,唯一不巧的是:當重慶奔跑起來時,它似乎打了個盹。

到了今天,甦醒過來的唐家沱,帶給我們的肯定不止對過往的緬懷,還包括對未來的美好願景。

我知道這裏將發生讓人瞠目結舌的嬗變,就像一隻毛蟲被封進繭裏,破蛹而出時,就成爲一隻美得驚心動魄的蝶。

未來如花

趁它化蝶之前,我多看幾眼熟悉的街景,把自己複雜的情緒長成某戶有情趣的居民窗臺上的花,以燦爛的開放迎接美好的明天。

重慶東泰城市派能拆遷嗎?

去官網看看就知道了。重慶有很多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你指的是哪一個棚改項目,整體而言重改現在是一個拆遷的替代形式,會普遍的存在,或者說要大規模的存在整...

唐家沱東風造船廠何時搬遷

唐家沱東風造船廠已經於2020年12月底完成搬遷。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新廠址在重慶市渝北區北部新區工業園區桃源小城內,新廠包括沖泡分裝工廠和行業服務部,可有效提高生產能力和服務水平。

唐家沱拆遷的安置房在那裏

有安置到唐家陀的就是金科別墅對面 有安置到南橋寺的 還有安置到石馬河

重慶兩江新區土地賠償

規劃的範圍包括江北區的江北中心區、江溉片區、唐家沱-寸灘片區與魚嘴-復勝片區;渝北區的北部新區、龍溪片區、兩路地區、木耳-古路片區以及龍興-石船片區;北碚區的蔡家片區與水土-復興片區,總面積約947平方公里。其中北部新區將建設成內陸開放型經濟示範區,形成高新技術產業研發、製造及現代服務業聚集區。支持北部新區在土地、財稅、金融、投資、外經外貿、科技創新、管理等領域先行先試。繼續發揮北部新區內各類國家級園區的特色和輻射帶動作用,形成一區多園、良性互動、錯位發展的格局。而兩路寸灘保稅港區功能和有關稅收則比照洋山保稅港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合理配置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人員和監管設施,確保有效監管。

兩江新區的通過,勢必帶動該區域的投資和消費需求。並改變重慶本地產業空殼的現狀,使之真正成爲西部地區的戰略高地.

重慶市徵地補償安置辦法

重慶市令(第55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維護被徵地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徵地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徵用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人員安置和住房安置,適用本辦法的原則規定。

第三條 市和區縣(自治縣、市)應加強對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領導,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

計劃、勞動、民政、信訪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

鄉(鎮)應協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門完成徵地補償、安置工作。

第二章 補 償

第四條 徵用土地應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的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地上建築物補償以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合法面積爲準計算,構築物按實計算。青苗補償按徵地時實際種植面積計算。

第七條 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成片栽種的一般樹木,按糧食類青苗補償標準計算補償費。

零星栽種的一般樹木按實補償。

果園、茶園、桑園、苗圃、花園按當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至1.5倍計算補償費。

對珍稀名貴樹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下列地上建(構)築物、青苗不予補償: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和其他建(構)築物;

(二)徵地批文下達之日後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構)築物;

(三)超過批准使用期限或雖未確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築物;

(四)非法佔用集體上地修建的建(構)築物;

(五)大然野生雜叢。

第九條 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參照農房造價給予適當補償。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上浮50%予以補償。

第十條 徵地農轉非人員的住房在徵地拆遷範圍以外的,不拆遷、不補償、不安置。但應根據集體土地使用權屬證書確定的宅基地面積,按所在地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至2倍,向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次性支付徵地農轉非人員佔用宅基地綜合補償費。補償後,農轉非人員在公共設施使用、公益事業等方面與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同等待遇。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該宅基地時,房屋的補償、安置按徵地時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被徵地單位(不含被徵地的村民住戶)的水、電設施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水利工程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有線廣播線路、閉路電視線路,天然氣安裝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電話移裝按電信部門規定的移機費標準補償。被拆除房屋的裝飾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補償;不能自行拆除的,給予適當補償。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補償。

第十二條 徵地拆遷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其他合法權證的企業建(構)築物,按重置價格計算補償費後,原建(構)築物歸國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處置。被拆遷企業的搬遷損失費(含設備搬遷損耗、停工損失及搬遷費)按所搬遷設備折舊後淨值的15%至20%計算。

第三章 人員安置

第十三條 被徵地單位的下列入員按有關規定農轉非或以調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農業人口;

(二)在校大中專學生;

(三)現役義務兵;

(四)人員。

第十四條 被徵地單位的下列入員不予安置:

(一)無法定婚姻關係或撫養(贍養)關係遷入且無承包地的農轉非人員;

(二)農村中輪換回鄉落戶的離退休人員。

第十五條 對徵地農轉非人員的安置,可以採取貨幣安置、保險安置、以地安置或民政部門安置等方式。

第十六條 徵地農轉非人員選擇貨幣安置方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轉非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或者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支付給農轉非人員。

第十七條 男滿50週歲、女滿40週歲的農轉非人員,經本人書面申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農轉非人員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全額或者半額交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重慶市分公司辦理儲蓄式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重慶市分公司擬定,報市批准後執行。

第十八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全部徵用後,有條件興辦經濟實體且安置農轉非人員在10人以上的,經有審批權的批准,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一次性支付給該經濟實體,作爲被安置的農轉非人員投入的資本金。同時按每個農轉非人員20至30平方米的標準向該經濟實體劃撥土地,用於發展生產,安置農轉非人員。該經濟實體應按規定繳納徵地成本費。

第十九條 下列農轉非人員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一次性撥給民政部門,由民政部門按規定安置或逐月發放生活費:

(一)未滿18週歲的孤兒;

(二)男滿60週歲、女滿50週歲的孤寡人員;

(三)持有殘疾證明、喪失勞動能力且無監護人的人員;

(四)經縣級以上人民醫院證明患有精神病且無監護人的人員。

第二十條 對農轉非人員安置實行徵地統籌費調劑使用辦法。統籌費由區縣(自治縣、市)按市區每畝3000元,其他區縣(自治縣、市)每畝2000元的標準向建設用地單位收取,專項用於徵地農轉非人員安置的統籌調劑。

第四章 住房安置

第二十一條 徵地批文下達之日前,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上地使用權證的被拆迂房屋的徵地農轉非人員爲住房安置對象。

第二十二條 在徵地拆遷範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

(一)房屋被拆遷的未轉非的村民;

(二)房屋未被拆遷的人員;

(三)通過買賣、繼承、贈予等方式取得房屋產權的城鎮人員,但在城鎮確無住房的除外。

前款第(一)項規定的人員,其房屋被拆迂後,可以按照農村宅基地管理的規定申請宅基地。

第二十三條 住房安置可以採取統建優惠購房、貨幣安置住房、自建住房等方式,按每人17至20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予以安置。

第二十四條 住房安置對象選擇優惠購房方式並且確有統一修建安置房條件的,以戶爲單位,按區縣(自治縣、市)依據本辦法確定的應安置房建築面積標準,以土地徵用時磚牆(條石)預製蓋價格向區縣(自治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優惠購買安置房。

因戶型設計,住房安置對象所購的安置房,超過規定標準5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按建安造價的50%購買;超過規定標準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綜合造價購買,但建設用地預辦通知書下達後離婚分戶的住房安置對象所購的安置房,超過當地區縣(自治縣、市)規定的住房安置標準的部分,按綜合造價購買。

因戶型設計,購買安置房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住房安置方按建安造價補償給被安置人。

第二十五條 住房安置對象已婚未育的,優惠購房時,可申請增購1個自然間的住房,其價格按安置房建安造價的50%計算。

住房安置對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爲城鎮戶口,經審覈在他處確無住房並長期與配偶或父母居住在徵地拆遷範圍內的,優惠購房時,可申請按建安造價的50%購買1個自然間的住房,與原戶主合併安置。

徵地前無法定婚姻關係或撫養(贍養)關係遷入且無住房的被徵地人員,可申請按本辦法規定的住房安置標準以綜合造價購買住房。

在批准徵用土地之日前,長期居住在徵地拆遷範圍內的城鎮人員,具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且城鎮確無住房的被拆遷人,經住房安置方審覈同意後,可申請按本辦法規定的住房安置標準按建安造價的50%優惠購買住房。

第二十六條 住房安置對象選擇貨幣安置住房方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與安置對象簽訂貨幣安置住房合同,一次性結算貨幣安置款。

貨幣安置款額等於貨幣安置住房合同履行時,徵地拆遷範圍相鄰經濟適用房平均售價與土地徵用時磚牆(條石)預製蓋房屋補償標準之差乘以當地區縣(自治縣、市)根據本辦法確定的應安置房建築面積。

第二十七條 無條件集中統一修建安置房的,區縣(自治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同級依據本辦法確定的應安置房建築百積標準和當時當地城鎮居民住宅平均建安造價予以補助,並按照規劃管理要求和當地城鎮居民修建住宅用地標準劃給宅基地,由住房安置對象自建住房。

第二十八條 戶口分別在2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夫妻爲同批住房安置對象的,合併爲1戶安置住房。

住房安置對象在2個或2個以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有住房的,在徵地拆遷時只安置1次住房。

第二十九條 安置房的建安造價包括基礎、主體、屋面工程、水電安裝等費用,由區縣(自治縣、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商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覈定並予公佈。

統建安置房屋、自建房屋的,按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的規定減免稅費,但天然氣安裝費、通氣費由住房安置對象自行承擔。

貨幣安置對象購買住房時,按每人17至20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免繳房屋交易費用。

第三十條 住房安置對象按規定辦結安置房的有關手續後,房屋產權歸該住房安置對象所有,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後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

對統建優惠購房,建設用地單位應按優惠購房建安總造價的2%-3%的比例提留該安置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交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或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交付物業管理企業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專項用於該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三十一條 徵地拆遷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其所有人按徵地拆遷方案規定的時限自行拆遷。

在規定時限內搬遷的拆遷戶,其搬家補助費按戶一次性計發,3人以下(含3人)每戶不超過300元,3人以上每戶不超過500元。臨時過渡戶按2次計發。

因建設需要,被拆遷戶須提前搬遷過渡的,從過渡之日起以批准徵地時的在籍戶口爲準,發給搬遷過渡費或搬遷補助費。屬統建優惠購房安置的,按實際過渡時間計算,每人每月發給80至100元搬遷過渡費;屬貨幣安置住房,自建住房的,每人一次性發給300元至500元搬遷補助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附表一所列標準執行;青苗和佔用耕地成片栽種的一般樹木及房屋、構築物、零星的一般樹木的具體補償標準,由所在區在附表二至附表五所列的標準範圍內制定。

其他區縣(自治縣、市)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地區實際,可參照附表一至附表五所列的標準,制定本地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和青苗、佔用耕地成片栽種的一般樹木及房屋、構築物、零星的一般樹木的具體補償標準,報市備案。

徵佔用林地的補償、安置,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長江三峽移民徵地補償、安置,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原重慶市1994年發佈的《重慶市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重慶市令第64號)同時廢止。

本辦法實施前發生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事宜,按原有的規定辦理。

回答人的補充 2009-08-04 16:19 重慶市關於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市),市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精神和國家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決定調整我市徵地補償安置標準,並經市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就我市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主城區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

徵地補償實行統一年產值標準。徵地統一年產值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附表1執行。今後,主城區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每兩年由市統計局會同市國土房管局等部門制定並報市批准後公佈執行。

2.地上建(構)築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地上建(構)築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按附表2、3、4、5執行。人均住房安置面積標準按《重慶市徵地補償安置辦法》(重慶市令第55號)規定執行。凡擬徵地告知後搶栽搶種青苗、搶搭搶建建(構)築物的,一律不予補償。

鼓勵推行住房貨幣安置,其標準由主城各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自行制定。

3.繼續推進儲蓄式養老保險工作

繼續推進儲蓄式養老保險工作,着力解決徵地農轉非人員老化勞動力的生活保障問題,主城各區可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保險公司從事此項工作。

(1)徵地公告發布之日,男滿50週歲、女滿40週歲的徵地農轉非人員屬老化勞動力人員,可辦理儲蓄式養老保險。經本人申請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同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中的23500元交由保險公司辦理儲蓄式養老保險,餘額支付給本人。

(2)徵地公告發布之日,16週歲以上男未滿50週歲、女未滿40週歲的徵地農轉非人員屬勞動力(再就業)人員,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

當地要組織勞動力(再就業)人員參加勞動和就業技能培訓。勞動力(再就業)人員享受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優惠。

勞動力(再就業)人員可依照城鎮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二)主城區外其他區縣(自治縣、市)

主城區外的有關區縣(自治縣、市)應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各地實際,相應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並制定具體。有關區縣(自治縣、市)的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每兩年由區縣(自治縣、市)依法制定並報市批准後公佈執行。

二、調整徵地農轉非人數計算方法

徵地中應嚴格依照《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重慶市令第53號)的規定計算應安置的農轉非人員人數。

零星徵地中被徵地農戶承包的耕地(多種經營地、牧草地、果園地和養殖水面按耕地算)被徵收後其人平承包耕地不足0.5畝的,在被徵地農戶自願選擇的前提下,可按規定實行農轉非,或者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調整承包耕地。被徵地農戶選擇農轉非的,可以戶爲單位按規定計算該戶農轉非人數並計發農轉非人員有關費用;選擇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調整承包耕地的,按《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重慶市令第53號)計算農轉非人數。

三、加大徵地農轉非人員生活保障力度

被徵地農民農轉非後即爲城鎮居民,按城鎮居民管理。因生活困難,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由民政部門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規定辦理。

徵地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待國家有關出臺後另行制定。

四、建立徵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統籌經費

各區縣(自治縣、市)建立徵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統籌經費,其標準爲主城區按徵地面積每畝2萬元,其他區縣(自治縣、市)每畝1萬元,計入徵地成本費,由財政部門設立專戶統一管理,專項用於統籌我市徵地農轉非老化勞動力的養老保險。若各區縣(自治縣、市)統籌經費不足以解決其問題的,由各區縣(自治縣、市)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予以補貼,並納入財政預算。

五、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一)各級和市有關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樹立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執行本通知精神,切實做好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和徵地補償安置工作。

(二)堅持依法行政,耐心細緻地做好徵地補償安置標準調整和徵地補償安置的宣傳、解釋工作。同時,對截留、剋扣、侵佔、挪用徵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市、區縣(自治縣、市)有關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市和區縣(自治縣、市)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

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建立健全就業服務以及社會保障體系,制定相應的辦法。

民政部門要做好徵地農轉非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門要做好被徵地農村居民戶籍的審覈、統計、確認工作,並辦理農轉非的戶籍登記。

農業部門要做好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財產的分配、覈銷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調整工作。

統計部門要會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制定工作。

六、徵佔用林地、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徵地的補償安置按照國家和我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所稱主城區是指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所屬行政區域(含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規劃範圍)。

八、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

九、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市國土房管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市民政局和市統計局負責解釋。

重慶兩江新區,江北區的農村房屋拆遷安置和土地補償相關文件

根據《重慶市江北區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規定:

第九條  土地補償費不分土地類別按被徵收土地投影面積計算,一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爲每畝16000元,二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爲每畝15000元。

第十一條  被徵地範圍內的構(附)着物,以合作社爲單位可選擇綜合定額和據實丈量中的一種方式進行補償。

(一)綜合定額方式

根據土地勘測定界面積扣除宅基地和其他建築佔地面積後的1.6倍計算補償面積,按每畝15000元的標準補償給被徵地合作社。被徵地合作社在所在街(鎮)、村委會的組織指導下,結合本社實際對綜合定額補償費進行處置。

(二)據實丈量方式

由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區土地徵用管理辦公室會同街(鎮)、村、社組成聯合工作組,對被徵地範圍內的構(附)着物進行丈量並據實登記。

成片栽種的附着物補償標準:果園、葡萄園、乾果樹園按每畝6000元補償;木本花園、桑園、茶園按每畝4600元補償;雜樹按每畝2300元補償;草本花園按每畝1800元補償。移栽苗按上述相應類別標準的50%進行補償。同一地塊內,間種2種及2種以上植物的按其中一項主要品種進行補償。

屬集體經濟組織的林地及附着物按每畝5000元補償。

擴展資料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標籤:唐家 拆遷